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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護界:救護員不能阻差辦公

2019-09-05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思文)一身暴徒裝備的「救護員」是否可以隨意出入不同地方去「救援」?社會上不少人對此都不認同。有政界和醫護界人士表示,警方拘捕過程中若出現受傷情況,會有正式的救援隊伍向被捕者施救,該些所謂「救護員」身份可疑,意圖以「救人」為名阻差辦公,其錯誤的急救知識更有可能「救人變害人」。若有所謂「救護員」有份參加非法集會,更應被拘捕。

香港醫療人員總工會副主席馮權國表示,救死扶傷是救護人員的天職,但也要尊重香港的法治精神,不能阻差辦公。被捕者若受傷,只能被政府認可的專業救護人員帶走救治。如果「救護員」在警方拘捕暴徒時「搶犯」,的確令人對其身份和意圖有懷疑。

馮權國續說,醫護和急救有所不同,據他所知,醫院並未派遣專業急救人士去衝突現場施救,示威現場的「救護員」都是自發參與。不過,他指出,就算「救護員」中有醫生或護士,也不能妨礙正規急救員施救,因為醫護人士可能不清楚相關急救的指引,錯誤施救或有危險。

陳勇:只能授權者施救

港區全國人大代表、新社聯理事長陳勇直言,衝擊現場暴徒與所謂「救護員」的身份難以辨認。因此,如果非法集結的現場有人需要救助,只能讓合法授權的、能確認身份的醫護人員跟進。對於有報道將十四五歲的學生稱為「少年急救員」而將之英雄化。陳勇直言,將未成年者推去暴徒「勇武前線」,會令其生命受到嚴重威脅,完全是道德淪喪的行為。他呼籲小朋友千萬不要去極其危險的「前線」。

葛珮帆:宜採認證制度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葛珮帆表示,如今暴徒已經發現假扮「救護員」是逃避拘捕、阻差辦公的方式之一,因為現場難以辨識「救護員」的真偽,亦不能排除假扮「救護員」的可能。不過她強調,若「救護員」涉嫌參與非法集結,警察亦有權拘捕。

她認為,警方和政府也可考慮通過行政手段發放「急救員」認證,例如由警方向正規急救員發放牌照,持牌急救員才能在示威現場施救,從而避免「假救護」的出現。

蔣麗芸:應有護士資格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蔣麗芸認為,所謂「救護員」至少應有護士資格,或有相關救護資格認證等,若由非專業的「救護員」,甚至未成年「救護員」進行「施救」,完全是「離晒大譜」,甚至會「救死」。她續說,警察有權不讓任何無關人等接觸被捕者,若被捕者受傷,被捕者亦可送院治療。「救護員」企圖從警方手中「搶犯」,完全是目無法紀、無法無天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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