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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潔工刑毀警署 輕判80小時社服

2019-09-14

有人上月美領館噴漆即囚4周 同罪名認罪判刑大不同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葛婷)近月因反修例衍生的各種案件層出不窮,而被告的「命運」也各異。上月18日,一名內地男子在中環美國駐港總領事館大閘用噴漆寫上「中國必勝」,被控一項刑事毀壞罪,於東區裁判法院被判即時監禁4星期。昨日法庭也審理了一宗刑毀警署案,涉案男清潔工日前在警署外辱罵「死黑警」,又將汽車零件擲向警署外牆造成刮痕,他被控刑事毀壞罪,裁判官指案件嚴重,但最後卻只被輕判80小時社會服務令。

任清潔工的37歲被告張永基,早前承認控罪。控罪指於9月9日凌晨他在屯門青山警署外辱罵「死黑警」,又將一件汽車零件擲向警署外牆,造成2厘米長刮痕。

法官指被告挑戰警方

署理主任裁判官張潔宜判刑時指,被告向警署外牆拋擲金屬物件,當時附近樓梯站有一名警員,該物件可能會傷害該警員或途人,其行為有潛在風險。事件的背景是被告從示威報道中得悉警員的執法表現,感到不滿且忍耐不住,情緒失控犯下本案,案件嚴重。被告即使不滿警隊執法表現,亦不應以此方法來表達,認為被告的行為某程度上是挑戰警方及法治。

惟張官考量到求情陳詞、案情及早前索閱的社會服務令報告後,認為張永基犯案動機源於近日示威,無預謀犯案,事後有悔意,而警署外牆損毀程度不算嚴重,遂接納報告建議,判被告履行社會服務令。

另一方面,8月20日東區裁判法院也審理了一宗刑事毀壞案。37歲秦姓內地男子被控一項刑事毀壞罪,控罪指他於8月18日無合法辯解而損壞美國駐港領事館大閘,意圖損壞該財產或罔顧該財產是否會被損壞。案情指,被告於18日持雙程證訪港,原獲准留港7日,18日夜晚到美國領事館,意圖以噴漆寫上「中國必勝」,被保安截停制服,未能寫上「勝」字。在警誡下,被告解釋:「我唔妥美國佬。」

對於此案,本港印度裔主任裁判官錢禮(Bina Chainrai)指,被告從內地帶噴漆到港,可看出其意圖,絕非一時衝動。

裁判官錢禮又指,明白被告是出於憤怒犯事,即使他對美國有所不滿,也不能成為犯案的藉口,毀壞閘門的行為不能接受。她又指,原應判刑6星期,但基於被告認罪,可扣減三分之一刑期,判監4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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