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大律師公會日前發表聲明「譴責警務人員濫用權力」。據《星島日報》報道,退休裁判官、私人執業大律師黃汝榮日前致函予大律師公會主席戴啟思,指出單憑不同視頻片段作判斷又譴責警方的做法,對警方而言極不公平。他並強調,相關聲明不能準確及公正地代表他的立場,他反對該「譴責論」的內容。
趙振寰:損警合法性
香港大律師公會在本月3日發聲明,聲稱近日有證據顯示「部分警員執法偏離以往標準,包括在太子港鐵站不合理以暴力對待市民」,又聲言只有成立一個獨立及全面的調查委員會,找出事實真相,才可「挽回社會對警隊的信心」。
執業大律師趙振寰其後發信予大律師公會主席戴啟思,質疑公會採取的政治立場與示威者的心態「互相呼應」,是為暴亂者的過程提供「安慰」和「鼓勵」,又批評公會沒有真憑實據,僅憑某些視頻片段為由,就以公會的名義公開譴責警方,是過於武斷、未審先判,對警察的合法性造成了嚴重的損害。
李紹強:削公正形象
律政司前副刑事檢控專員、現為私人執業資深大律師的李紹強亦致函主席戴啟思,強調大律師公會並非政治專業團體,必須審慎和克制以遵守法治原則及精神,但公會僅依靠有可能會被干預或剪接電視和錄像片段,就以逾千名成員的大律師公會名義對有爭議的社會議題發表言論,有可能會削弱公眾對專業公正形象的信心,甚至損害法治。
黃汝榮:不代表自己
黃汝榮近日亦去信戴啟思,指大律師公會於本月3日以香港大律師公會名義發出的聲明中,「譴責警方在太子地(港)鐵站「無差別」地襲擊市民,是僅憑各種不同的視頻片段而作出判斷,其中譴責警方濫用權力的言論,對警方而言是極不公平的,他並不同意公會聲明中的言論,認為聲明不能準確和公正地代表他的立場。
現年64歲的黃汝榮,於2001年加入司法機構擔任裁判官,曾出任暫委區域法院法官,現主力在城市大學法律學院任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