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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射殺中國台灣漁民 8菲海警囚8至14年

2019-09-19
■當年曝光的菲方射殺中國台灣漁民的影片。 網上圖片■當年曝光的菲方射殺中國台灣漁民的影片。 網上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 據環球網報道,台漁船「廣大興28號」案件發生於2013年,菲律賓海巡公務船涉嫌開槍掃射該漁船,導致台灣漁民洪石成被射殺身亡。據台媒報道,案件經多年審理後,判決結果昨日公佈,8名被告的殺人罪成立,刑期為8年至14年。

據台灣中央社昨日報道,菲律賓馬尼拉地區初審法院昨日宣佈「廣大興案」判決結果。8名開槍射擊的菲律賓海岸防衛隊人員被判殺人罪成立,刑期為8年零1天至14年8個月零1天。另外,被告必須支付5萬菲律賓披索(約合港幣7,653元)民事賠償和5萬菲律賓比索精神損害賠償。對此判決,被告律師奎爾(Santiago C Quial)在宣判後表示,於昨日內提起上訴。

2013年5月9日,「廣大興28號」在「台菲重疊經濟海域」作業時被菲律賓巡邏艇掃射,洪石成中彈身亡,開槍的菲律賓海岸防衛隊人員被控殺人罪,其中2人因試圖呈交不實的槍彈報告被加控妨礙司法罪。中央社報道稱,涉案人員包括據信下令開槍的指揮官德拉克魯茲(Arnold dela Cruz)。

案件審理耗時數年,在判決下達前一天,菲《人民報》(People's Journal)17日刊登菲律賓台灣同鄉會會長蘇國芳的投書。蘇在投書中表示,「廣大興28號」只是沒有武裝的小船,菲律賓巡邏艇噸位是它的7倍多,這使得涉案人員所稱「台籍漁船試圖衝撞巡邏艇」的說法站不住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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