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多月,連串暴力惡行嚴重破壞香港法治安定,扭曲向善的社會價值觀。本報一再發現,有教會在警方緝捕暴徒的時候,將轄下會堂或院舍開放當作「教會休息站」,成為暴徒逃避警方追捕的「收容站」。宗教本應導人向善,教育公眾遵紀守法,包庇暴徒、縱容犯罪,違背宗教宗旨,向社會傳達錯誤的價值觀,更可能抵觸法律。希望宗教界不忘初心,勿充當暴徒「庇護所」,不要助紂為虐。
連月來,暴徒每每以和平示威為名,行暴力衝擊之實,動輒堵塞道路、破壞公共設施、襲擊警方,到警方執法拘捕暴徒時,他們往往能快速四散,藏匿在事發地附近的場所。本報發現在早前天水圍非法遊行中,基督教宣道會天頌幼兒學校變身為「教會休息站」,引導黑衣人入內暫避風頭。另外,黃大仙天主教小學內的天主教聖雲先小堂,亦在上月初暴徒衝擊期間開放作「休息站」,被附近居民投訴。而早在6月暴力示威衝擊初起時,本報已發現灣仔循道衛理香港堂及同區的救世軍教育及發展中心,成為暴徒的「物資集結中心」,提供場所給暴徒存放及運送物資。教會的課室、會堂等場所變成暴徒的避難所、物資集結地,儼然成為暴徒的保護傘。
正派宗教都是導人向善,主張仁慈兼愛,不會鼓吹暴力,更不會助長犯罪。反修例暴力運動破壞法治,撕裂社會,為所有遵紀守法的市民所不容。六大宗教領袖亦曾發表聲明,對暴力衝擊表示痛心,呼籲政府和持不同立場及意見的人士放下執着、真誠溝通,令香港重回和平共融的軌道。有宗教場所負責人對暴力的惡行視而不見,不直斥其非,不協助警方緝拿暴徒,反而為暴徒提供庇護所,豈不是口是心非、違背本宗教的宗旨?有宗教人士充當暴徒幫兇,阻礙警方秉公執法,不怕玷污宗教的聲譽、惹市民反感?
更要留意的是,暴徒涉嫌犯下襲警、刑毀甚至暴動罪等多種嚴重罪行,因此四散逃避警方追捕。有法律人士指出,任何人知悉或相信某人犯下可逮捕罪行,而作出任何妨礙拘捕或檢控該人的行為,又或提供場所予非法集結者存放物資、提供場地給有關人士,有機會觸犯《刑事訴訟程序條例》第90條的「協助罪犯」罪,最高刑罰可處監禁10年。很明顯,一些宗教人士為暴徒提供「休息站」、「物資中心」,很大機會違法,要背負刑責。市民尊重宗教,但宗教界沒有不受法律約束的特權,不應利用社會和市民的信任,做出違法違規之事。
香港已經給暴力蹂躪得滿目瘡痍,不能再亂下去,任何人、任何機構,如果真心愛香港,都有責任為止暴制亂出一分力。政府尊重和保障市民表達不同意見的權利和自由,特首林鄭月娥以誠意和善意,展開與市民對話溝通,希望以對話代替對抗,化解矛盾。此時此刻,宗教界應以更多的愛和包容,協助政府促進社會大和解,令香港遠離暴力,早日恢復正常秩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