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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會加會選主席 遭煽暴派刻意阻撓

2019-10-13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陳川)香港正陷於亂局,煽暴派立法會議員日前刻意阻撓財務委員會在新會期的首次會議上選舉正副主席,阻撓處理各項積壓的撥款申請,更令尚未提交的、涉及利民紓困的申請審議無期。財委會主席陳健波決定周一(14日)再舉行會議,繼續選舉議程,惟煽暴派繼續阻撓,去信聲稱由陳健波決定召開會議日期「涉及利益衝突」,並稱訂定日期「倉促」,要求先諮詢全體議員意見。陳健波在回信中強調,他是根據《財務委員會會議程序》決定召開會議日期,加上有盡快舉行會議的實際需要,故給予較短時間預告是合適的做法。

陳健波決定周一上午9時加開7小時的會議,繼續正副主席的選舉議程,「民主派會議」發表聯署聲明,稱陳健波已獲提名候選主席,再由他決定選舉日期「存在利益衝突」,又稱有關決定未徵詢委員同意,預告時間也遠少於《會議程序》所規定的五整天,故要求陳健波撤回有關決定。

秘書指陳健波召開無問題

立法會財務委員會秘書在徵得陳健波同意後回覆各煽暴派議員。信中指出,根據財務委員會會議程序訂明,每屆任期第二個或其後各個會期的財務委員會正副主席選舉,「須由在任的財務委員會主席召開」,且無條文指明在某些情況下可由或須由其他委員召開會議。故此,雖然陳健波是新會期財委會主席候選人之一,但根據有關條文,選舉正副主席的會議仍須由他作為在任的財委會主席召開。

信中續指,倘其他議員認為有需要檢討《財務委員會會議程序》以就一些特定情況(例如在任主席已確認為新任主席候選人)另訂其他安排,「主席建議你們可考慮於日後提出。」

信中續指,財委會於2018至2019年度會期已積壓40多項尚待審議的財務建議,包括多項基建工程和民生項目。因此,主席認為有迫切需要盡快完成新會期正副主席的選舉,讓財委會在新會期盡快展開審議財務建議的工作。

按慣常做法非切實可行

由於前日個多小時的財委會會議仍未能完成主席選舉,副主席的選舉亦尚待進行,主席認為有需要盡快安排會議,倘將該會議安排在10月18日下午內務委員會會議結束後舉行,預計沒有足夠時間完成選舉程序,而需延至10月21日或之後才能完成,這將引致財委會展開審議撥款項目的工作進一步延遲,情況極不理想。

在考慮到這些情況下,主席認為較為妥當的做法是安排於10月14日上午及下午舉行會議繼續正副主席的選舉,以期在當日選出新會期的正副主席。雖然是次會議的通知期較短,但考慮到10月14日沒有其他委員會會議,亦沒有議員通知秘書處不在香港,而該日亦是一個工作天,主席認為因應現時情況,他根據《議事規則》及《財務委員會會議程序》指示給予較短時間預告,是合適的做法,而若按慣常做法事先諮詢委員能否出席會議,實非切實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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