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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謀殺犯獲「被遺忘權」 禁網絡搜尋列姓氏

2019-11-29

德國一名在37年前被裁定謀殺罪成的男子,於2012年入稟法院,要求在該宗案件的網上搜尋結果中,移除他的姓氏,但被判敗訴,他向卡爾斯魯厄憲法法院提出上訴,憲法法院前日裁定原訴人可擁有「被遺忘權」,發還聯邦法院重審。

該名男子在1982年被控於遊艇上殺死兩人罪成,於2002年刑滿獲釋,他指搜尋《明鏡》周刊的網上檔案時,發現該案的報道出現自己的全名,遂於2012年入稟法院,指侵犯個人私隱,要求法院禁止媒體在網上資料中列出其姓氏,但法院以公眾利益和新聞自由凌駕私隱為由,裁定原訴人敗訴。

憲法法院推翻原審判決,下令聯邦法庭重審,憲法法院表示,其判決是基於案發距離現在已有一段長時間。 ■法新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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