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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振民:須研憲法在特區適用問題

2019-12-04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馬靜 北京報道)清華大學港澳研究中心主任王振民在昨日研討會上總結了澳門基本法成功貫徹實施的4個成功經驗,同時為澳門接下來實施基本法提出5點建議,包括必須強化國家安全的立法、執法和司法,切實維護好國家安全。

王振民分析,澳門基本法得到貫徹實施主要有4個成功經驗:正確處理了「一國」與「兩制」的關係;正確處理憲法與基本法的關係;行政長官和特別行政區法院承擔起了在澳門實施基本法的主體責任;積極開展憲法基本法教育,不斷提高全體居民的憲法基本法意識。

正確處理憲法與基本法關係

談到憲法與基本法關係,王振民明確表示,憲法是國家的根本法,是包括港澳在內的全國的總章程,基本法是依據憲法制定的特別行政區的「小章程」、「子章程」,是我國憲法的「例外」,但不是我國憲法「之外」,是我國憲法的特別組成部分。把基本法與憲法對立起來,離開憲法談基本法,離開憲法實施基本法,離開憲法解釋基本法,否定基本法的終端、頂層憲制架構,試圖把基本法打造成特別行政區的「憲法」,都是極其錯誤的,也是十分危險和有害的,是造成基本法不能準確全面實施、「一國兩制」實踐走形變樣、偏離正確軌道的重要原因。

提五點建議加強青少年教育

就澳門基本法未來實施,王振民提出5點建議:首先,要進一步深入研究憲法在特別行政區的適用問題,繼續處理好基本法與憲法的關係。其次,要進一步完善基本法實施的相關體制機制,處理好「人大釋法」與特別行政區法院釋法的關係,明確「人大決定」的法律效力。第三,必須強化國家安全的立法、執法和司法,切實維護好國家安全。第四,對標國際先進水平,不斷完善澳門法治,進一步提高法治化程度和水平,完善澳門特色的法治體系。第五,必須持續不斷開展憲法和基本法的宣傳教育,不放鬆,不偷懶,尤其要加強對青少年的教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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