遴選
英國:以最高法院正副院長為首的獨立遴選委員會提名
美國:總統全權決定人選
審議
英國:大法官(內閣成員)可同意、拒絕或駁回遴選委員會的提名
美國:參議院對人選進行審議,再決定確認或拒絕提名
任命
英國:大法官同意委員會提名後,首相向女王呈交人選,再由後者任命
美國:參議院通過提名後,由總統任命
綜合報道
遴選
英國:以最高法院正副院長為首的獨立遴選委員會提名
美國:總統全權決定人選
審議
英國:大法官(內閣成員)可同意、拒絕或駁回遴選委員會的提名
美國:參議院對人選進行審議,再決定確認或拒絕提名
任命
英國:大法官同意委員會提名後,首相向女王呈交人選,再由後者任命
美國:參議院通過提名後,由總統任命
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