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國會參眾兩院在罷免總統制度上存在不同職能,根據美國憲法,眾議院具備「彈劾的唯一權力」(the sole power of impeachment),參議院則具備「審訊所有彈劾的唯一權力」(the sole power to try all impeachments),因此在眾議院通過彈劾條款後,意味總統已遭到彈劾,但並不代表被罷免,是否將總統罷免將交由參議院決定。
彈劾案在眾議院表決通過後,彈劾條款將交由參議院進行聆訊,參院屆時將化身法院,由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監督主持聆訊,若總統特朗普遭2/3參議員裁定有罪,會即時被罷免總統職務,由副總統彭斯代行職務。 ■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