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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卓然親自出馬 為遭割頸警申匿名令

2019-12-28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葛婷)近月仇警和「起底」歪風盛行,多宗涉襲警案的警員受害人被迫以匿名出現在控罪書上,遭法庭和辯方質疑。今年10月發生在觀塘的利器割傷警員頸部案,被控一項有意圖而傷人罪的18歲青年,昨(27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再提訊。控方由刑事檢控專員梁卓然親自出馬,向法庭申請將案中受害警員以X匿名,成為裁判法院首宗涉警員匿名令的申請,辯方反對有關申請。裁判官何俊堯將案件押後至明年1月24日再訊,屆時亦會就是否批出匿名令作出裁決,被告繼續還柙監房。

刑事檢控專員梁卓然昨到庭向法庭申請匿名令。控方陳辭指,香港6月開始出現大型、有系統及連續的起底及滋擾警員行為,申請匿名令的目的是防止本案警員X被滋擾,令他可安心到庭作供,以防司法公義受損,而匿名令不會影響新聞自由,以及被告接受公平審訊的機會。

暴民點錯相 數千電話滋擾警

控方透露,曾有警員因被誤認為一名將會上庭作供的警員,而收到數千個電話騷擾。原訟法庭早前已頒下涉警員「起底」及選民登記冊的臨時禁制令,雖然有關禁制令涵蓋的範圍廣闊,但並無針對刑事案中的證人,所以與匿名令不同。控方又指化驗報告未完成,申請將案押後四周再訊。

辯方則回應稱,警員X在案發後已即時被「起底」,有關其個人資料在案件提訊前早已在網上公開,惟X至今沒有實質受到任何滋擾或危害,也無證據顯示他如果無匿名令保護將會受到進一步滋擾;除非特殊情況,香港法院所有聆訊都是公開予公眾人士旁聽,可以知道證人身份及作供的內容等,辯方認為本案不屬特殊情況。

梁卓然在庭外被問及現時控方主動在控罪書匿名的人士全是執法人員或支持政府人士時表示,每宗案件都有獨立法律意見,不能一概而論,並重申律政司給予法律意見時不會考慮政治立場。

入職警隊超過20年、被暴徒以利器割傷頸部險死巀筏祥Sir近日在接受《大公報》訪問時直言,黑衣魔每次行動都似想孩給謕R一樣,似已失常性,有如喪屍,「大家香港人,唔明點解有齯H變得咁極端,燿麰n置警員於死地?」

儘管警察止暴制亂的場面「幕幕驚心」,祥Sir從未想過退縮:「維護法紀、除暴安良,係我工作,任何地方都無可能冇警隊!香港係我家,我一定好好守護,諗唔到有咩理由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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