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葛婷)蒙面黑衣人上周六在上水廣場滋擾店舖和內地旅客,警方拘捕20人,當中大部分為學生,其中8人分別被控在公眾地方作擾亂秩序的行為、襲警和管有攻擊性武器罪名,昨在粉嶺裁判法院提訊,獲准保釋至4月14日再提訊,以便警方進一步調查,其間須守禁足令和宵禁令等。
7男1女被告(14歲至27歲),依次為中六學生冼嘉希(18歲)、學生鄭子遜(18歲)、學生陳宇崑(16歲)、14歲男學生、持雙程證來港的內地大學生何鎮宇(20歲)、學友社義務輔導員鄭家樑(24歲)、中五學生兼日本餐廳廚師馮文達(27歲)和14歲女學生。
控罪指首5名被告於2019年12月28日,在上水廣場4樓公眾地方作出喧嘩或擾亂秩序的行為,意圖激使他人破壞社會安寧。第六和第七被告則被控在同日同地,襲擊警員X和Y;女被告則被控管有一柄30厘米長的鐵鎚,意圖將其作非法用途使用。
控方透露,首5名被告案發時將螺絲釘和宣傳單張放入一間商店,並對店內的顧客叫囂;警員追捕期間,第六被告拳打警員X左眼位置和摑Y的頭,第七被告則拳擊X的頭一下。
署理主任裁判官蘇文隆最終批准被告各准5,000元保釋至4月14日再提訊,以便警方化驗涉案物品和翻看閉路電視及網上片段,其間所有被告須即時由除夕夜開始遵守宵禁令。
除第六被告因需到上水廣場覆診而獲豁免外,其餘被告均禁足上水廣場。此外各被告在保釋期間不得離港,每周到警署報到兩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