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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搗山坡電油倉 可製逾百汽油彈

2020-01-01
警方行動中檢獲51個空玻璃樽及6桶電油。警方行動中檢獲51個空玻璃樽及6桶電油。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蕭景源)黑衣暴徒在過去7個月將數千枚汽油彈掟上街縱火,警方單在理大、中大檢獲上萬枚汽油彈,而「火魔」在每次遊行集會前都囤積汽油彈原料。警方刑事總部根據情報,昨在一項拘捕行動中獲悉有人在黃大仙山坡存放大量危險易燃物品,重案組人員檢獲51個空玻璃樽及6桶電油,估計可製作超過一百枚汽油彈,相信有人計劃在除夕夜和元旦公眾活動中用汽油彈製造恐慌。

現場位於黃大仙沙田坳道法藏寺對出山坡,東九龍總區刑事總督察王爾威稱,警方在早前的一項拘捕行動中,在被捕者口中得知有製汽油彈原料放置在上址,根據電油的分量估計可製造一百多枚汽油彈,因現場鄰近行山徑,平日多人經過,暴力分子將危險品放於山坡為不負責任的行為,會為公眾構成危險。

他又批評有傳媒在報道中形容「汽油彈藏有無限溫柔」,又將縱火暴徒美化成「火魔法師」,這是在美化罪犯和致命武器。早前更有縱暴文宣在網上教唆製造化學汽油彈,以增加殺傷力,警方警告縱火罪最高可判終身監禁。

他呼籲市民特別是青年人,切勿被利用或被煽動製造汽油彈,以及存放相關原材料,根據香港法例第二百章《刑事罪行條例》第五十四條「企圖導致爆炸或製造、存有炸藥意圖危害生命或財產」,任何人如製造、管有或控制任何爆炸品,意圖藉以危害生命或對財產造成嚴重損害,或使他人能夠藉以危害生命或對財產造成嚴重損害,一經定罪,最高可判囚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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