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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速修例利防疫 執行指引須清晰

2020-01-08

武漢不明原因肺炎引發全城關注,截至昨日中午12時,醫管局接到的累計懷疑個案增至30宗,當中13人已經出院。特區政府果斷決定修訂現行法例,將不明原因新型傳染病納入法定呈報疾病,今日刊憲後直接生效。新例規定醫生要通報,政府亦有權禁止有關病人離境和實施隔離措施,對本港預防及控制疫症非常及時。特區政府急事急辦,迅速修例應對疫情,值得肯定,唯仍須在法例執行上制定清晰指引,讓前線醫護更容易執行,確保防疫成效。

本港現行《預防及控制疾病條例》(簡稱《條例》)及其附屬法例《預防及控制疾病規例》,賦予衛生署法定權力,可以對傳染病接觸者進行檢疫及隔離受感染的病人。但條例明定的50種傳染病例如沙士、天花、中東呼吸綜合症等,都是已知確定的傳染病,並不包括武漢不明原因肺炎。因此,日前有零星個案,例如有曾到武漢的內地女子有發燒、咳嗽、流鼻水等呼吸道感染病徵,回港到醫院求醫,在未有化驗結果之前,該名女子自行出院,去向未明。由於在現行法例下,醫院無須就此種病例呈報,醫院管理局及壎芵p亦無權就不明肺炎向病人發出隔離令,出現防疫漏洞。若病人確診染有可人傳人的新型病毒,但未有被隔離,對香港危害可以相當嚴重。因此,修補法例漏洞刻不容緩。

特區政府以先訂立後審議的方式,將「嚴重新型傳染性病原體呼吸系統病」納入《條例》,展現急民所急、靈活應對的管治作風,值得肯定和支持。修訂條例後,賦予衛生署法定權力,對傳染病接觸者進行檢疫及隔離受感染的病人,醫生遇到病人病發前14日內到過武漢等集中發病地區、出現發燒及有急性呼吸道感染徵狀或肺炎病徵就要通報,政府亦可禁止病人或與他有接觸的人離開香港。將武漢不明原因肺炎納入法例規定,增強了對市民健康的保障。

修例有利堵塞本港防疫漏洞,但有醫生擔心,執行上會遇到困難,例如病人不配合,醫護亦無可奈何。政府還應進一步制定具體執行指引,主動向醫院和醫生講解。如遇上有病人無視法例,醫護可請求執法部門及時介入,通報入境處防止病人離境,不讓「漏網之魚」成為防疫的缺口。

自去年底武漢傳出集中爆發不明原因肺炎以來,特區政府已經加強各出入境口岸的疾病檢查措施,包括在機場增設紅外線熱像儀,主要檢查武漢抵港航班乘客的體溫;高鐵西九龍站亦加強了相關檢查,所有由武漢來港的列車都會加強防控措施。各政黨、團體近日均以各種方式提醒市民做好個人衛生工作。民建聯呼籲特區政府採取四大措施,包括與國家衛生部門設立溝通渠道,盡快、透明公佈最新資訊及澄清不實流言,各口岸對來自武漢的乘客進行體溫篩查,以及檢視藥物、隔離病床、防疫物資是否足夠。特區政府應廣納眾議,與社會共同努力,嚴陣以待把好防疫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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