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馬翠媚)新冠肺炎疫情由年初爆發至今,面對旅客減少、市民減少出街消費,不少商戶都叫苦連天,部分甚至選擇暫時停業,部分食肆及零售店更因為員工等確診需停業14日,而以往不少中小企都有購買商舖綜合保險,在是次疫情下又能否起到保障作用呢?
國際專業保險諮詢協會會長羅少雄接受香港文匯報訪問時表示,不少商戶本身都會購買商舖綜合保險,當中有很多保障範圍,如店舖財物保險、業務中斷保險等,以保障投保人店舖財物因意外遺失或損毀後的重置費用,又或因意外損毀為恢復業務運作而引致的額外開支。
理賠需由意外引起
不過羅少雄強調,上述保險理賠的條件是要由意外引起,如意外火燭、水浸等而導致無法營業等才可以提出索償,但若投保人以新冠肺炎疫情相關理由提出索償,如員工確診、生意不佳、自行停業等,由於這些情況不可歸類為意外,因此未必在相關保險的保障範圍內。
至於勞工保又保不保?羅少雄表示,雖然新冠肺炎等疾病在勞工保保障範圍之內,不過勞工保只保障員工在上班時間意外,若在非辦公時間則不保,然而新冠肺炎有潛伏期,難以界定在何時何地感染,日後僱員向保險公司提出申索或有難度,因此建議政府將涉及新冠肺炎的疾病列為職業病,屆時將不受上班時間所限,相信指定行業員工可獲得更大保障,如醫護人員等。
為了減低傳染病傳播風險,不少大型活動通通取消,羅少雄表示坊間提供的第3者保險、公眾責任險都未必保傳染病,若市民擔心感染新冠肺炎,而又想多買一重保障,宜考慮購買個人醫療保險、壽險等保險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