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保盡保 保障基本 覆蓋全民 促進公平
香港文匯報訊 據中新社報道, 近日,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了《關於深化醫療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共分為總體要求、完善公平適度的待遇保障機制、健全穩健可持續的籌資運行機制、建立管用高效的醫保支付機制、健全嚴密有力的基金監管機制、協同推進醫藥服務供給側改革、優化醫療保障公共管理服務、組織保障等8個部分,共28條。
《意見》提出,堅持應保盡保、保障基本,基本醫療保障依法覆蓋全民,盡力而為、量力而行,實事求是確定保障範圍和標準。堅持穩健持續、防範風險,科學確定籌資水平,均衡各方繳費責任,加強統籌共濟,確保基金可持續。堅持促進公平、築牢底線,強化制度公平,逐步縮小待遇差距,增強對貧困群眾基礎性、兜底性保障。堅持治理創新、提質增效,發揮市場決定性作用,更好發揮政府作用,提高醫保治理社會化、法治化、標準化、智能化水平。堅持系統集成、協同高效,增強醫保、醫療、醫藥聯動改革的整體性、系統性、協同性,保障群眾獲得高質量、有效率、能負擔的醫藥服務。
在改革發展目標上,《意見》明確,到2025年,醫療保障制度更加成熟定型,基本完成待遇保障、籌資運行、醫保支付、基金監管等重要機制和醫藥服務供給、醫保管理服務等關鍵領域的改革任務。到2030年,全面建成以基本醫療保險為主體,醫療救助為托底,補充醫療保險、商業健康保險、慈善捐贈、醫療互助共同發展的醫療保障制度體系,待遇保障公平適度,基金運行穩健持續,管理服務優化便捷,醫保治理現代化水平顯著提升,實現更好保障病有所醫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