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殷考玲)中國證監會上周五就全國中小股份轉讓系統(新三板)掛牌公司轉板上市公開徵求意見,擬允許在新三板的精選層掛牌一年以上的公司,申請轉板至上交所科創板或深交所創業板上市,轉板上市條件應當與首次公開發行上市的條件維持一致。
中國證監會於官網表示,初期在上交所、深交所各選擇一個板塊試點。試點一段時間後,評估完善轉板上市機制,交易所可根據監管需要提出差異化要求,轉板上市屬於股票交易場所的變更,不涉及股票公開發行,由交易所進行審核並作出決定。
此外,提出轉板上市申請的新三板公司,按照交易所有關規定聘請證券公司擔任上市保薦人。鑒於新三板精選掛牌公司在公開發行時已經保薦機構核查,並在進入精選層後有持續督導,對掛牌公司轉板上市的保薦要求和程序可適當調整完善。
降券商繳納比例「抗疫」
證監會續稱,新三板掛牌公司轉板上市的,股份限售應遵守相關規定。在計算掛牌公司轉板上市後的股份限售期時,原則上可以扣除在精選層已經限售的時間。上交所、深交所對轉板上市公司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監高等所持股份的限售期作出規定。
另一方面,為降低新型冠狀病毒疫情對證券公司經營的影響,證監會降低證券公司2019年度及2020年度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繳納比例,以增強證券行業的經濟能力。A類、B類、C類、D類證券公司,分別按照其營業收入的0.5%、0.6%、0.7%、0.7%的比例繳納2019年度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2020年度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的繳納比例參照執行。
此外,證監會調整證券公司繳納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比例,預計行業2019年度繳納金額將下降8%,2020年繳納金額將可下降45%,有利於發揮金融逆周期調節作用,減少證券公司經營成本,緩解疫情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