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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你知】下半旗誌哀

2020-04-04

1990年頒佈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法》明確規定:「發生特別重大傷亡的不幸事件或者嚴重自然災害造成重大傷亡時,可以下半旗誌哀。」1999年5月8日,北約轟炸機發射的導彈轟炸中國駐南大使館,當場造成三名中國記者遇難,造成大使館建築的嚴重損毀。隨後國務院決定:1999年5月12日,北京天安門、新華門、人民大會堂等地下半旗誌哀。

汶川地震、玉樹地震、舟曲泥石流等重特大事故發生後,也舉行了全國性哀悼活動。其中,汶川大地震是新中國成立以來破壞性最強、波及範圍最大的一次地震。2008年5月18日,國務院發出公告,為表達全國各族人民對地震遇難同胞的深切哀悼,將5月19日到21日定為全國哀悼日,降半旗誌哀。

整理:香港文匯報記者 馬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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