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首頁 > 文匯報 > 港聞 > 正文

特首:「干預論」別有用心轉移視線

2020-04-22
■特首林鄭月娥昨日在行政會議前會見記者。 香港文匯報記者 攝■特首林鄭月娥昨日在行政會議前會見記者。 香港文匯報記者 攝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思文)國務院港澳辦和香港中聯辦在基本法下的角色及定位近日引起討論,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昨日在行政會議前會見記者時強調,香港中聯辦對涉及特區憲制、管治和日常事務操作發言和提點,是中央機構在港的權利和義務,任何人將此合憲、合法、合理的代表中央政府的言論視為干預,都是別有用心,希望公眾不要以此淡化公民黨立法會議員郭榮鏗惡意拉布,影響立法會運作的核心問題。

林鄭月娥對特區政府上周六發出有關國務院港澳辦和香港中聯辦的新聞公報引起混亂,特區政府表示歉意,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聶德權亦已致歉,但這件事不應令人質疑特區政府對這個問題的清晰立場,亦不容有人借該議題轉移視線,淡化了引起這個討論的問題核心。

她指出,目前對中聯辦及港澳辦角色的討論偏離了問題的核心,亦有惡意污衊中央機構在香港扮演的角色的成分,而引起這個討論的問題核心是部分立法會議員。

內會被癱瘓 兩辦可發聲

林鄭月娥點名批評,郭榮鏗主持內會時所做的事,是惡意「拉布」,罔顧公眾的利益,影響立法會運作,偏離了在基本法下立法會應該履行的職責。作為特區的政治體制裡重要的一環,即立法會出現了內會被癱瘓的局面,國務院港澳辦和香港中聯辦要履行中央對香港的監督,當然可以發言。

她續說,在過往不同的特區政府文件中,特區政府對於基本法第二十二條及中聯辦的定位並不完全清晰,但特區政府現在的立場非常清晰,即國務院港澳辦和香港中聯辦是獲得中央授權處理香港事務的機構,代表中央,當然有權有責去監督基本法的落實。

林鄭月娥重申,中央授權香港有高度自治權,但這不等於授權者,即中央政府完全沒有自身監督的權力,並舉例說,行政長官在工作中將權力轉授予主要官員或一些部門首長,但這不等於行政長官放棄了監督法例的執行情況。

讀文匯報PDF版面

新聞排行
圖集
視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