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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記查11單位檢槍械 遇泛暴區員滋擾

2020-04-22

拘3男子 不排除更多人被捕 警籲區員關心被打保安

蕭景源警方針對涉修例風波的槍械案展開緝槍行動,搜查全港11個目標地點及拘捕3人,檢獲5支長短槍、槍械原部件、滅聲器及軍用夜視鏡等,警方指出檢獲的真槍原部件及彈藥有高度危險,經改裝可能變成殺傷力好強的武器,對香港治安構成潛在危險。警方特別指出,在沙田廣源h調查時,遭區議員等人到場多次拍門滋擾,批評有人更亂召救護員是浪費緊急服務資源,警方更質疑有關區議員「關注」區務,為何不關注暴徒追打保安。■香港文匯報記者 蕭景源

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俗稱O記),前日(20日)搜查11個目標單位,拘捕3名男子(23歲、26歲及63歲),包括工人及槍店員工,他們與Wargame發燒友有關,涉嫌「無牌管有槍械及彈藥」罪名被扣查。行動中,警方共檢獲26枚空彈殼、由原部件組成的3支長槍及兩支短槍、3件原部件、6支胡椒噴霧器、一個槍用滅聲器、3個軍用夜視鏡,並檢取3部電腦和其他相關物品以追查槍械的來源及用途,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

(O記)高級警司李桂華強調,根據香港法例第二三八章《槍械彈藥條例》中的解釋,胡椒噴霧器、槍械原部件及滅聲器也歸類為槍械,條例亦清楚列明空彈殼屬於彈藥一種;即使只是藏有槍械原部件或空彈殼,但罰則與一般真槍實彈同樣嚴重,無牌藏有經定罪,可判罰款10萬元及監禁14年。

另外,探員在氣槍店檢獲的兩個夜視鏡,根據香港法例第六十章《進出口條例》,輸入戰略物資例如軍用夜視鏡是需要持牌,無牌輸入可判罰款5萬元及監禁兩年。

此外,警方也特別提及有區議員滋擾警方拘捕行動。前日下午5時許,O記探員持法庭搜令到沙田廣源h廣橡樓一單位調查,包括區議員楊思健、廖爣d等人到場直播,聲稱接到居民求助,指有人被困在屋內,於是不斷拍目標單位門。廖更在fb出帖「要人」,現場開始有人聚集,其後召救護員到場拍門。警方指,屋內探員需要召當區軍裝警員到場維持秩序。

疑犯拒律師代表 非警不容許

至傍晚6時09分,一名自稱大律師女子到場要求見屋內人,但探員詢問疑犯後,疑犯拒絕需要對方做代表,當時探員記錄在文件上。探員其後完成調查按程序將疑犯押返警署,該名大律師再到警署要求與疑犯見面,但警員陪同疑犯當面查詢該律師,疑犯回覆拒絕對方做代表,並清楚記錄在案,所以不存在網上有人指警方不容許疑犯見法律代表的問題。

另一方面,警方發現屋外做直播的人召喚救護服務,最終無人需要送院;警方質疑有關行為是否構成浪費公共救護服務,影響真正有需要的病人。

此外,當探員拘捕疑犯離開後,廣源h內仍聚集好多人,其間有人更追打保安員,場面一度非常混亂;O記高級警司李桂華反問之前不斷拍門的區議員,如果是關心區內的事情,是否亦要關心該名保安員,可否盡責地呼籲聚集群眾平靜及保持克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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