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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諾軒知法犯法口是心非豈能輕判

2020-04-25

去年7月,時任立法會議員的區諾軒以揚聲器襲警,早前被裁定兩項襲警罪罪成,昨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140小時社會服務令。區諾軒時為立法會議員,知法犯法,本應罪加一等,竟獲輕判,對遏止違法暴力毫無阻嚇力,只會助長暴力歪風。區諾軒庭上求情稱後悔內疚,庭外卻聲言自己無罪要上訴,更加證明他口是心非,不尊重法治。政府應就區諾軒的刑期提出上訴,讓其接受必要而嚴厲的刑罰,向社會傳遞違法必將付出沉重代價的信息,提醒年輕人切莫以身試法,勿做暴力亂港的「炮灰」。

去年7月,反修例風波引起的街頭暴力抗爭來勢洶洶,當時仍是立法會議員的區諾軒,利用議員的身份肆無忌憚挑戰警方執法,不但以粗言穢語侮辱警員,更用手持的大聲公衝擊警方防線。正因為區諾軒之流的泛暴政客帶頭違法,充當暴徒的保護傘,為暴力火上加油,令到修例風波引發的黑暴氾濫成災,本港法治穩定遭受重創。

襲警在任何法治社會都是嚴重罪行,區諾軒當時身為立法會議員,不但沒以身作則尊重法治,反而明目張膽襲警,就更應受到重判,才能以儆效尤。如今只獲判社會服務令,違法代價輕微,難以發揮以法止暴的效果。區諾軒還是大學講師,為人師表,對學生有巨大影響力,他違法而代價輕微,會否引致學生及其他年輕人走上違法暴力的歪路,不能不令人擔憂。

更不可接受的是,法官在判刑時引述區諾軒的感化報告中,感化官形容區態度合作,「有悔意」並「願意承擔後果」,建議判處中等程度的服務令時數。法庭接納了感化官報告的建議。但是,在判刑確定、出了法庭,區諾軒立即聲稱,「堅信自己無罪,將就定罪提上訴」,更與一眾支持者舉起印有「控罪無理」、「政治打壓」字眼的宣傳海報。區諾軒的言行,令人質疑他如何「有悔意、願意承擔後果」,其中是否存在欺騙法庭、換取輕判的可能,市民看得清清楚楚,希望法官的眼睛也是雪亮的。

區諾軒的辯護律師在求情時稱,區諾軒準備前往日本深造就讀博士課程,預計今年9月開學,希望可以盡快完成社會服務令後前往日本。既然區諾軒那麼在乎自己的學業和前途,為何鋌而走險,不惜干犯襲警的刑事罪行,早知今日,又何必當初?留學深造絕不能成為逃避法律制裁、減輕刑期的理由,反而更顯區諾軒毫無悔意,千方百計尋找借口推卸罪責。

昨日另有一宗案件,一名21歲青年早前承認侮辱國旗罪,被判200小時社會服務令。律政司認為判刑過輕及未能反映刑責,向高等法院提出覆核刑期申請上訴,結果被告被改監禁20天。雖然此案與區諾軒案不同,但有關判決可警醒普通市民尤其是年輕人違法後果嚴重,切勿以身試法。而且,普通年輕人可沒區諾軒那麼「幸運」,犯法有資深大狀出頭辯護、爭取輕判,日後還可留洋「鍍金」,區諾軒「留案底人生更精彩」,普通年輕人則淪為階下囚,一生蒙污。

年輕人為自己、為香港的未來,不要再被區諾軒、泛暴派散播的「違法達義、以武抗暴」歪理迷惑,必須堅決與違法暴力切割。律政司則應向高等法院提出覆核刑期申請上訴,讓區諾軒獲得與其違法後果相稱的刑罰,彰顯法治公義,遏止暴力氾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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