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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曼琪:國家有權為香港立法

2020-05-19

港區全國人大代表陳曼琪表示,將在兩會建議中央依照基本法,制定《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的全國性法律,並納入基本法附件三,不需通過立法會就可以在港實施。她強調,國家安全是全國人民的事,若香港長期有漏洞未能填補,國家有權為香港立法,香港立法會做不到的,就要國家來做,這更體現了基本法的生命力和「一國兩制」的靈活性。

她直言,如今「港獨」十分猖獗,已不是天方夜譚,在中美貿易戰的大背景下,香港已逐漸成為外國勢力干預中國的前沿陣地,更是國家安全的缺口。在去年的修例風波中,更有人藉機大力宣「獨」,無數年輕一代被「港獨」荼毒,國家安全問題不能再拖。

陳曼琪指,根據基本法第十八條,全國人大常委會在徵詢香港基本法委員會和香港特區政府的意見後,可對列於基本法附件三的法律作出增減,任何列入附件三的法律,限於有關國防、外交和其他按本法規定不屬於香港特別行政區自治範圍的法律。憲法第五十二條至五十四條亦寫明,包括香港人在內的全體中國公民,都有維護國家統一和國家安全的義務。香港是中國的一部分,香港特別行政區直轄於中央人民政府,中央授權香港對第二十三條自行立法,並非無權為香港立法。

倡本港成立委員會維穩

她建議,中央在訂立《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時,可以制定量刑大原則,再定明由香港法院作為審判機關,香港亦可自行制定相關細則。她又建議在香港設立完全由港人組成的國家安全官方機構─「香港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成員要涵蓋官方成員和非官方人士。

此外,陳曼琪亦指出,國家安全還面臨很多方面的問題,包括金融安全、公共衛生安全、信息安全等範疇。

另外,陳曼琪指出,大數據已經成為國家基礎性戰略資源,對國家安全、國家治理、社會穩定和推動經濟發展等都有重要影響,而國家所擁有的數據規模、活性與掌控,及運用數據的能力,將影響荌禤a層面的競爭力,故會在兩會提交《構建維護國家安全的大數據戰略》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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