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在上世紀曾是最大「嬰兒出口國」,自1953年朝鮮戰爭停戰以來,共有逾16.7萬韓國嬰兒被送往海外領養,不少孩子長大後回韓尋根,但他們許多屬私生子女,親生父母不願承認曾將子女送養,故收養文件往往不完整或偽造,令被領養人難以追查生父母下落。韓國首爾家庭法院昨日作出歷史性裁決,承認一名30多年前被美國公民收養的韓裔女子,與她的韓國籍親生父親為親子關係,是首次有海外的韓裔被領養人在同類案件中勝訴,事件勢必成為案例,讓其他被領養者日後更易尋根。
博斯在1983年被遺棄於忠清北道一個停車場,當年僅2歲的博斯已懂得說出年齡及韓文名字姜美淑(譯音);翌年9月她獲美國一個家庭領養,博斯目前與丹麥籍丈夫及2名子女居於阿姆斯特丹。38歲的博斯表示,她成為母親後,不禁想到親生母親將自己拋棄時是何等痛苦,故她希望找回親生媽媽,讓對方放下往事。
親父家人百般阻撓
博斯曾往韓國尋親但不果,其後通過非牟利組織對比基因資料,找到和自己同父異母的兩名女子,並得悉自己是一名85歲姜姓男子的私生女。不過同父異母姐妹不准博斯與父親見面,博斯雖然合法取得姜某地址並親身拜訪,甚至在屋外下跪,卻被對方家人報警趕走。
鏡頭前脫罩:你還認得我嗎?
博斯最終在去年11月入稟法庭,尋求認可她與姜某的父女關係,法庭下令進行基因測試,結果確認博斯有99.9981%機會為姜某親生女兒。
法院昨日裁定承認博斯與姜某為親子關係,意味博斯可取得與姜某相關的政府記錄,有助她追尋親生母親。關注組織「尋根之家」(KOROOT)的金道玄(譯音)牧師解釋,判決承認被領養人的法律權利,而受韓國私隱條例所限,被領養人難以取得親生父母資料,今次案例可探討是否需改變相關制度。
姜某已同意下周一與博斯見面,博斯昨日得悉勝訴後,特地在鏡頭前脫下口罩,用韓語向親生媽媽稱「妳是否認得我?我很想和妳見面」。
■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