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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界:外國不應亦無權干預立法

2020-06-19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七國集團外長與歐盟外交與安全政策高級代表博雷利發表聯合聲明,對中國決定實施港區國安法表達嚴重關注,呼籲中方重新考慮。多名法律界人士昨日接受香港文匯報訪問時強調,維護國家安全是每個國家的重大事情,在制訂國家安全法例時,均按照國家本身的實際情況,制訂最合適法例,別國不應也無權作出干預。

中央有權有責 立法天經地義

大律師、立法會商界議員廖長江表示,國家安全是每個國家的頭等大事,無論是哪一個國家或是聯邦制國家,國安立法都屬於國家立法權力,按照本身的實際環境,需要面對的國防問題等,設立最適當的國家安全法例,外國無權也沒有能力干預。再者,香港是中國的特區,中央從國家層面建立健全香港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有權有責、合理合法、天經地義,不容干預。

批七國雙標促停抹黑

全國港澳研究會會員、香港法學交流基金會副主席傅健慈批評,七國的言論是偏頗、不公平、不合理。中國有權有責去為港區國安法進行立法,堅決維護國家安全,貫徹落實「一國兩制」,依法治港,打擊恐怖主義,堅決反對外國或境外的干涉,完全是合法、合理、合情。七國本身也有實施國安法,不容許香港實施國安法是雙重標準,違反國際法和國際關係的基本原則,應予以嚴厲譴責。

執業律師、中國人民大學法學博士黃國恩表示,七國集團外長發表對香港國安立法聲明,是粗暴干預中國內政,違反國際法中不干預他國內政原則,也違反國際關係的最基本原則。國家安全立法是國家主權的象徵,別國無權說三道四。七國外長聲明明顯是批評、攻擊中國,赤裸裸的雙重標準,七國應停止無理抹黑、干預中國事務,多做一些有益世界和平發展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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