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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管會漠視民意縱容暴力瀆職卸責

2020-06-19

選舉管理委員會昨日公布立法會選舉活動指引,指引適用於今年舉行的立法會換屆選舉,以及其後的立法會補選。選管會作為規範選舉專責機構,完全漠視民意和社會強烈訴求,不提出有效措施防止類似去年區議會選舉的亂象,對可能重演的選舉暴力奉行「駝鳥政策」,本質上已是卸責瀆職,客觀上更是縱容選舉暴力,難以確保選舉公平。政府必須正視問題,拿出擔當,採取必要措施保障選舉公平公正。

去年區議會選舉,暴力干擾選舉亂象紛呈,嚴重損害候選人和選民的正當權益。區選期間,選管會接獲超過4萬宗投訴,反映選舉不公具普遍性。沒有免於恐懼的選舉自由,公平公正的民主選舉基本原則被破壞,這是任何民主法治社會都不能容忍的。

為免今年立法會選舉亂象重演,在制訂選舉指引的諮詢期,社會各界、市民踴躍提出改善選舉安排的建議,例如強烈要求採取電子點票、讓長弱傷殘人士優先投票等,可惜選管會一概拒絕,反指去年區選投票率創新高,有近300萬人投票,「可見絕大部分市民相信選舉制度」。言下之意,選管會認為現有選舉安排相當完美,無需再作任何改進;這種對選舉不公視若無睹、對市民訴求置若罔聞的態度,讓人莫名氣憤。

例如,對於如何改善排隊、防範重複排隊的問題,選管會竟然聲稱,區選有近300萬人投票,工作人員卻只有兩萬多人,排隊投票是無可避免,排隊輪候領取選票屬普遍現象,而有關投票安排既符合公平的原則,亦關顧了有特別需要的選民,更形容「香港以外的地方都是排隊投票」,分明以人手不足等理由,為不作為找藉口。

更令人不能接受的是,選管會表示,在諮詢期收到7.5萬份意見,5萬份意見支持是次選舉應有特別安排。不過,選管會認為,要看「證據」而不要只看數字,有很多都是動員提交的範本申述書,強調選管會聆聽各方意見,只要有理據就一定會聽取意見。5萬份支持選舉有特別安排的意見,還不足以引起選管會的重視?選管會又有何「證據」證明這5萬份意見無證據?更有何「證據」指這5萬份意見「很多都是動員提交的範本申述書」?選管會即使看不到、不認同要求改善選舉安排的民意,也不能侮辱民意。

對於市民深惡痛絕的選舉暴力問題,選管會則指,選管會非執法機關,倘有違法行為應報警;如果有候選人認為被針對而影響選舉公平性,可以提出選舉呈請。面對可能捲土重來的選舉暴力,選管會不進行事先預防,將責任推到警方、法庭來事後追究,更是典型的卸責瀆職。

此次選舉活動指引較為明顯的改動,是為免有人干擾或受疫情影響,今年立法會選舉候選人簡介會,將以視像形式舉行。其實,選管會自己正是暴力干擾的受害者。去年區選候選人簡介會,黃之鋒糾眾大鬧會場,選管會主席馮驊勸阻無效,反而被圍,簡介會被迫中斷。選管會從未追究黃之鋒等人干擾選舉的法律責任,亦不吸取教訓,不理直氣壯阻止、懲治干擾選舉的違法行為,只是改為以視像形式舉行候選人簡介會,根本是掩耳盜鈴,向暴力示弱,助長暴徒的囂張氣焰。

選管會的主要職責包括進行和監管選舉,並規管選舉的程序;採取適當的步驟以確保選舉是公開、誠實及公平地進行。但選管會與現實和民情民意脫節,明知有問題而不改進,不負責任,令公眾極度失望。今年立法會選舉比去年區選影響更大,關乎香港「一國兩制」行穩致遠、能否保持繁榮穩定,特區政府責無旁貸要承擔起保障選舉公平公正的重任,對香港和選民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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