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日,網友苟晶發貼稱自己曾在1997年和1998年山東高考中連續兩年被冒名頂替,其中1997年頂替者為此前自己高三班主任的女兒,班主任曾給苟晶寫過懺悔書;而1998年,她在未填報相應志願情況下被湖北一院校錄取。今次她選擇發帖,是想了解自己被頂替的全過程。針對此類事件,有網友表示,被偷走的人生不能賠錢了事。很多受害者可能還不知情,應倒查20年,讓受害者獲得知情權,為自己所遭遇的不公討回一個公道。
「1997年,我參加了第一次高考,拿到的成績是假的,我的班主任老師,讓他女兒頂替我的名字上了北京的一所大學,而我落榜復讀。他的女兒畢業後,在濟寧一所中學教書,任後勤部老師。2003年班主任老師託人帶了一封手寫的懺悔信,我才知道自己當年被頂替了。 1998年,我以全任城區前幾名的摸底成績,高考再一次落榜,因為我拿到的成績又是假的......」苟晶在網絡發帖稱,她已向山東省教育廳實名舉報,只求一個答案。目前,山東老家的各相關部門都已向她致電核實並迅速展開調查,並稱調查結果將及時向社會公開。
苟晶:「不會妥協」
同時,苟晶也提到,有人想盡辦法讓她刪帖,甚至牽連到她的親友,以及親友孩子的中考命運。對此,她不會妥協。她說,發布這些內容,就是想知道改寫自己命運的「神操作」是如何完成的。
對於高考頂替事件,網友時鳳認為,對調包者的處罰太輕了。希望國家對頂替上大學者像對拐賣婦女兒童一樣,從根源入手,從嚴處理。她的觀點得到了網友kobu的贊同。「酒駕冒名頂替者入刑,冒充他人求學,改寫受害者人生,更應入刑,以儆效尤!」她說,「窮人家的孩子上了大學,可能改變一生,被你換了,等於一生也就沒了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