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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振英倡參選人應簽字守國安法

2020-07-06
■梁振英fb發帖,認為立法會參選人應當書面確認遵守香港國安法。 fb截圖■梁振英fb發帖,認為立法會參選人應當書面確認遵守香港國安法。 fb截圖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黃書蘭)攬炒派企圖藉在立法會選舉中取得過半議席,以繼續亂港。全國政協副主席梁振英昨日在facebook發帖,認為立法會參選人應當書面確認遵守香港國安法,並明確反對「港獨」及「台獨」,不得讓「泛民」蒙混過關。

明確反對「港獨」「台獨」 免蒙混過關

梁振英表示,根據基本法規定,香港特區是中國不可分離的部分,而香港國安法亦規定,將香港特區或中國其他任何部分從中國分離出去即屬犯罪,故立法會參選人應當書面確認遵守香港國安法,並明確反對「港獨」及「台獨」,不得讓「泛民」以「不支持港獨」、「尊重台灣人民意願」蒙混過關。

梁振英又指,反對國安法的人有幾種,其中一種是「抽水派」,包括大律師公會、《蘋果日報》的寫稿人和一般「泛民」,並指這種人一邊說國安法會羅織罪名,但同時卻公開惡意批評,明顯並非勇於犧牲,而是「嘴巴說害怕,其實是在抽水」。

他舉例指,社民連副主席岑子杰在攬炒派所謂九龍西「初選」論壇上,稱「不應再被政府設立的『紅線』牽着鼻子,因為擔心被DQ而退縮」,質問「為什麼七一 不見了岑子杰?」、「警察拉人永遠唔會拉到岑子杰?」。

梁振英又援引香港電台報道,香港大學法律學院公法講座教授陳文敏曾舉例稱,若美國總統特朗普勾結英國首相約翰遜,對中國和香港採取敵對行動,理論上他們都需要負上法律責任,但兩人有「外交豁免權」保障。梁振英指出,「外交豁免權」指的是外交人員享有的豁免,美國總統、英國首相都不是外交人員,陳文敏舉這例子是犯了低級錯誤,「法律教授缺乏常識!」

至於真正害怕的,似乎只有在香港國安法實施前「着草」的「香港眾志」創黨主席羅冠聰,梁振英揶揄羅冠聰是「田雞過河」,即「各有各撐」,與所謂「手足」各走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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