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任芳頡 北京報道)從以前村莊事務「要我參與」到如今「我要參與」,從「任務命令」到「激勵引導」……
近年來,一些鄉鎮村為解決農民參與鄉村治理積極性不高等問題引入了積分制,受到基層幹部群眾歡迎。香港文匯報記者從中央農辦、農業農村部28日召開的視頻會議中了解到,為進一步加強鄉村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建設,將在全國因地制宜推廣鄉村積分制鄉村治理模式。
「鄉村治理積分制」是指對農民日常行為和參與鄉村重要事務情況進行量化積分,並根據積分結果給予相應激勵或約束的方式。2019年,中央農辦、農業農村部與中組部等部委在全國選擇115個縣(市、區)共同啟動了鄉村治理體系建設試點示範工作。目前有12個省(區、市)也在開展省級層面的試點示範工作。
中央農辦副主任、農業農村部副部長韓俊表示,這種做法切合農村實際、簡單易行,將農民群眾心中所感、眼中所見轉化為具體分值,讓鄉村治理從無形變有形,使軟約束有了硬抓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