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科企Google一名前工程師涉嫌盜竊商業機密,被控33項盜竊知識產權罪,他於3月認罪,前日被三藩市聯邦地方法院判囚18個月,將在新冠疫情緩和後開始服刑。
40歲的列萬多夫斯基於2007年起,參與研發Google的自動駕駛汽車項目Waymo,調查發現他於2016年離開Google前,曾複製逾1.4萬個有關Waymo開發進度和產品設計的檔案,其後與電召車平台Uber洽談,並出任Uber的自駕車部門主管。
75歲的主審法官阿爾索普表示,這是他參與矽谷訴訟近50年來,見過的最大宗盜竊商業機密案件。列萬多夫斯基的律師辯稱,沒有任何證據表明其當事人於Uber任職期間,曾利用Google商業機密謀取利益。列萬多夫斯基除被判囚外,還被罰款9.5萬美元(約73.6萬港元),以及向Waymo支付近76萬美元(約589萬港元),補償該公司協助當局調查的開支。
■美聯社/路透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