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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法專協:提升兩地仲裁服務

2020-08-12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黃書蘭)全國人大常委會昨日審議通過決定,批准港澳執業律師或大律師在通過考試後,可在粵港澳大灣區九個內地城市提供民事、商業及仲裁等法律服務。香港法律專業人員協會昨日發聲明指,是次決定回應了早前香港法律界的建議,相信此舉能促進兩地法律專業人員有更多合作,提升兩地仲裁服務質素。

全國人大常委會昨日審議通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授權國務院在粵港澳大灣區內地九市開展香港法律執業者和澳門執業律師取得內地執業資質和從事律師職業試點工作的決定》。香港法律專業人員協會表示,強烈支持今次人大常委會放寬香港律師和大律師赴大灣區九個內地城市執業資格,認為現時大灣區先行一步嘗試引進及完善新的仲裁模式,將可為全國其它城市法院處理涉外案件提供參考和累積經驗。

同時,香港一向因擁有獨立司法制度、公正嚴謹的法官及法律專業人才而備受稱譽,法律教育亦非常成熟,相信放寬現有限制,令香港律師和大律師更容易獲取在大灣區內地城市執業的資格,能吸引更多合資格的法律專業人員到大灣區執業。協會相信粵港兩地法律專業人員可在大灣區規劃下,探討促進更多合作,包括進一步完善司法互助,執行對方的仲裁裁決,進而提升粵港兩地間仲裁服務的質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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