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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伯光專欄】港協應獨立運作

2020-08-16

早幾年已有聲音說港協與奧委會應該分家,讓港協可以獨立處理各體育總會的發展,而奧委會亦可專注於跟奧林匹克有關的比賽及推廣事務,包括亞運會、奧運會與青少年奧運會等。

今次審計署對港協暨奧委會在管治上的批評,引起廣泛的關注。特別是在立法會賬目委員會上,港協暨奧委會的領導代表被議員質詢時未能作出合理的回應,以及增加大眾對港協暨奧委會管理層領導能力的了解。

雖然港協暨奧委會在過去多年管治不濟,但仍然獲得政府增加每年經常性開支的撥款。由2020年至2021年度開始由原來每年的2千萬元增加至4千萬元。此外,政府亦會向港協暨奧委會增撥每年5百萬元,為期5年共2千5百萬元的經費,作為港協暨奧委會屬下成立的專責小組,檢視及監督體育總會的管治和運作等。

對於政府向一個管治有問題的機構在未能有效改善或制訂改善方案下仍然增加近一億的撥款,同時增加另一筆成立專責小組的資助予這個有問題的組織,實在是有點摸不�蚗Y腦。以港協暨奧委會領導層過去多年的表現,加上預見未來這個領導層的班子和管理方式不會進行問責性的改革,相信政府這筆公帑難以得到預期效果。

最近審計署對港協暨奧委會和足總這兩大本港體壇龍頭組織的批評,正正是給政府一個有力的改革證據和理由。而多年前政府設立體育專員一職,亦有意借助專員的領導為香港體育界進行改革。今次政府增撥2千5百萬元成立專責小組,目的是改善體育總會的管治,這是一個很好的時機,把港協獨立出來,然後讓體育總會推舉和成立新的領導班子。為它們的長遠發展帶來新氣象和新動力。■浸會大學體育及運動學系教授鍾伯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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