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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案被責屢縱暴 法官竟升職加薪

2020-09-08

何俊堯調掌「排期」要職 月薪隨時增8萬

裁判涉修例風波案件時引發爭議的東區裁判法院裁判官何俊堯將被調離裁判法院,擬於本月18日至明年6月13日在高等法院處理原訟庭刑事案件的排期事宜。看似無須他再審判案件,但實際上卻是「暗升」為「Temporary Deputy Registrar, High Court(暫委高等法院副司法常務官)」。多名法律界人士昨日接受香港文匯報訪問時指出,何俊堯處理案件多次被投訴卻獲得升職,質疑當中原因為何。他們並擔心,倘由處事不公者任「刑事案件排期法官」,或會出現黑暴案件均交由立場明顯的「黃官」審理的情況,而現時並無相關監管機制,恐怕會令公眾對司法機構失去信心。司法機構未有回應事件。■香港文匯報記者 郭家好

據消息指,何俊堯是次獲暫時調到高院負責刑事案件排期工作約8個半月,其職銜等同是高院副司法常務官。根據立法會文件,高院副司法常務官月薪225,100元,較原本裁判官月薪136,215元至163,250元不等高出6萬至8萬元。

據司法機構網頁資料顯示,「刑事案件排期法官」主要負責案件的排期事宜,職責包括處理案件控辯雙方的申請文件,並在收到辯方的排期要求後21天內為案件排期審訊及定下審訊日期,只涉及行政工作,毋須親自審案。

傅健慈:憂按傾向安排法官審案

攬炒派隨即聲稱何俊堯被調職反映被影響司法獨立,但多名法律界人士指出這其實是「暗升」。香港法學交流基金會副主席傅健慈表示,何俊堯由東區裁判法院裁判官提升為高等法院暫委副司法常務官,絕非「平調」,薪酬亦像坐直升機般由第十級急跳至第十三級,形容是「明關照暗升」。他提到,這是一個「平步青雲」的職位,未來會有更多的升職機會,質疑為何不是其他賢能之才擔任,認為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需要向社會和公眾人士清楚交代,「否則有包庇及偏私之嫌。」

他指,「排期法官」的權力及操作空間很大,加上沒有人監管,擔心處事不公者會特意安排傾向明顯的法官去審判某些案件。即使高院由陪審團作裁決,但法官需向陪審團作引導,這可以決定接不接納某件證據。他認為,司法機構是次安排是反其道而行,令公眾失去信心,難以彰顯司法公義。

黃國恩:司法機構疑與民「鬥氣」

執業律師、中國人民大學法學博士黃國恩表示,何俊堯表面被調離,實際上卻是升職,他質疑司法機構是在與市民「鬥氣」,「表面上順應民意調走何俊堯,實際上這個職位及人工都較裁判官高。」

他又指,在編排案件時,雖然「排期法官」會考慮多種因素,如法官的經驗、專長及案件性質等,但若由傾向明顯的人擔任,絕對會令人懷疑某些案件會安排予「會放生他人的『黃官』」。

他認為,此事會降低公眾對司法機構的信任,建議司法機構應該進行大改革,「司法獨立非司法王國,法官不能太過自大和自我,惟現時部分法官自視太高、太囂張,該盡早進行整頓,以免變成司法獨大及司法專橫。」

陳曉鋒:應向公眾交代調職理據

香港法學交流基金會秘書長陳曉鋒認為,何俊堯明顯是升職,並指出所有法官都不應該有政治傾向,而是要依從法律及證據判案,才能彰顯司法公義。至於為何有這安排,他指這與首席法官有關係,「馬官有自己的理解和判斷,但應該向公眾交代當中原因和理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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