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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之言:「個人眾籌」轉手可涉瞞稅訛騙

2020-09-20

攬炒派無論是眾籌或在街頭街站籌款,不但可能觸犯刑事罪行,亦可能涉及逃稅的問題。

根據《稅務條例》,如會社收入中至少一半來自會員,就會被視為非經營任何業務,可獲豁免繳稅。執業會計師、灣仔區議員黃宏泰在接受香港文匯報記者訪問時指出,香港目前無法例規管政黨發起網上眾籌,若有政客以個人名義發起眾籌,其後再將這些非會員捐款轉手捐予政黨,等於利用條文灰色地帶,涉嫌瞞稅。

他續說,每個眾籌都有特定目的,若發起人收集捐款後,將款項用作其他用途,例如個別政客以某個目的籌款後,將款項轉交其政黨,或涉及訛騙罪。

針對攬炒派擺街站籌款,黃宏泰指出,香港規管籌款活動的法律嚴格,獲籌款許可的政黨須安排合資格會計師審核所籌款項,並向政府提交相關文件,並交代餘款去向,否則或違反《稅務條例》及其他籌款相關法例。 ■香港文匯報記者 雨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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