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紀律部隊宿舍外藏刀 經紀4罪囚32月

2020-10-20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葛婷)一名地產經紀去年8月5日於攬炒派發起的所謂「全港三罷」當晚,在秀茂坪紀律部隊宿舍外被搜出摺刀和萬用匙等利器,翌日再在其樂華南?寓所被檢獲過百把刀具和一把空氣手槍等武器,並在警署撕毀會面記錄文件。他否認管有攻擊性武器、刑事損壞等5罪,案件昨在觀塘法院受審後,僅一項管有仿製火器罪不成立。裁判官莫子聰指本案案情嚴重,武器相當鋒利和數量多,最終判處被告4罪入獄32個月,罰款1,000元,並拒絕他的上訴保釋申請。

被告蘇廣達(39歲),他唯一脫罪的一項管有仿製火器罪,莫官指涉案的空氣手槍已失效,亦無法修復,故裁定罪名不成立。

被告的辯詞指,自己兼職救援工作,案發8月5日他恰巧將辦公室的行李箱搬運回家,故在身上被搜出卡片式摺刀和萬用匙及在背包中被搜出急救包等。惟案中拘捕被告的警員稱他是在行李箱中搜出急救包。莫官質疑,既然警員聲稱搜出急救包的地方跟被告的版本不一致,辯方律師應在盤問警員時提出,但他沒有。再者被告是在接受控方盤問時,才稱急救包是放在背包,因而質疑被告的說法是捏造,並非可靠。

此外莫官亦不接納被告稱卡片式摺刀是用作拆開貨物包裝之用,認為拆貨不會便用如此複雜的刀具。另外被告又沒有解釋他是否有急救工作在身,故此認為他當日沒有必要途經現場,他是為了有衝突發生而準備,腰間的利器可讓被告?時拿出來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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