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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界:阻撓會議已違誓

2020-11-10

多名香港法律界人士昨日接受香港文匯報訪問時表示,攬炒派立法會議員阻撓議會正常運作的行為,已涉嫌違反了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及《宣誓及聲明條例》,有發假誓之嫌,應當依法承擔法律責任,特區政府亦應追究有關人等的罪責。

身為律師的港區全國人大代表馬豪輝表示,全國人大常委會於2016年就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作出解釋時已表明,立法會議員的就職宣誓不僅是宣讀誓詞,日後的言行也須遵守誓詞。攬炒派議員復會後在議會的行為,已涉嫌違反了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即香港特區立法會議員在就職時必須依法宣誓擁護基本法,效忠中國香港特區。

香港法學交流基金會副主席、法學教授傅健慈表示,攬炒派議員延任後惡意癱瘓議會運作,不但沒有真誠擁護基本法和效忠中國香港特區,更嚴重損害市民福祉和香港整體利益,未有盡責履職,已違反了他們就職時的誓言。

執業律師、中國人民大學法學博士黃國恩亦指,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2016年對香港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作出的解釋,立法會議員不只在宣誓的一刻需要接受約束,倘宣誓之後作出違反誓言的行為,都要依法承擔責任。攬炒派議員自復會後的表現,完全不符誓言,涉嫌發假誓,應被DQ,特區政府亦應追究有關人等的罪責。 ■香港文匯報記者 鄭治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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