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黃書蘭)全國港澳研究會副會長劉兆佳接受電台訪問時分析,全國人大常委會是次作出決定,是因為反對派的極端行徑而被迫出手,並在預計未來情況作出部署,旨在確保香港不受國家安全威脅,使香港長治久安。攬炒派「勇於鬥爭」,一直心存僥倖,甚至自以為「必勝無疑」,是完全誤判了形勢。
劉兆佳表示,中央原無打算處理有關立法會議員資格的問題,故早前決定讓立法會延任不少於一年,及將履職資格問題交予特區政府處理,最後特區政府亦安排全體議員留任。
他指出,全國人大常委會今次作出決定,是中央看到了攬炒派議員在延任後的立法會仍不改其鬥爭、對立,令立法會無法處理有關應對香港各樣經濟、民生、疫情的問題,令中央對攬炒派「不再存幻想」的結果。
劉兆佳分析,攬炒派多年來不斷以阻撓立法會運作來達至政治目標,通過令特區政府無法通過施政取得成績,來獲取民望,但香港正處水深火熱,特區政府迫切需要解決各種危機及融入國家發展大局,相信中央今次決定是預計未來情況,預先作出的部署。
指中央被迫出手完善制度
他直言,國家主席習近平於2017年來港視察期間已表明「三條紅線」不可踰越,底線十分清晰,但攬炒派及其支持者一直心存僥倖,以為只要夠人參與「抗爭」,及得到美國等外部勢力大力支持,覺得中央就算不就範,也「不敢」採取任何行動,但攬炒派的極端行徑,已令中央覺得國家安全受到威脅,「一國兩制」已不能全面準確實施,甚至變成外部勢力用來對付中國的基地,中央自然要被迫出手,完善制度,確保香港不受國家安全威脅,使香港長治久安。
劉兆佳強調,中央從來都不同意拉布做法,過往亦已多次發聲明勸喻,希望攬炒派改善,然而有言在先,卻一直無人聽。攬炒派「勇於鬥爭」,自以為「必勝無疑」,是完全誤判了形勢。
陳弘毅:決定效力等同立法
陳弘毅在另一電台節目中表示,全國人大常委會今次決定有與立法等同的法律效力,與基本法並無牴觸,基本法第七十九條中有關撤銷立法會議員資格的條文仍然適用。
他解釋,立法會條例規定,參選人需聲明擁護基本法及效忠中國香港特區,選舉主任有責任審查聲明是否有效,若參選人的言行顯示其並非真正擁護基本法及效忠中國香港特區,選舉主任會宣布聲明無效。全國人大常委會今次的決定,認為既然選舉主任已裁定「DQ4」不擁護基本法及不效忠中國香港特區而喪失參選資格,「DQ4」已不符合擔任立法會議員的條件。若「DQ4」認為自己沒有要求美國制裁香港,可以提出司法覆核挑戰選舉主任的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