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案目的是保護警員免受網絡滋擾和攻擊。 美聯社
經過連日辯論後,法國國民議會(下議院)前日通過《全球安全法案》,當中包含第24條,列明禁止散布能清楚辨認執勤警員面容的照片。總理卡斯泰強調,法案目的是保護警員及其家人免受網絡滋擾和攻擊,政府亦已修訂法案,確保新聞從業員的採訪自由。
可囚1年罰42萬
法案由總統馬克龍所屬的共和前進黨兩名議員提出,列明任何人若散播可辨別警員面容的照片,意圖令警員受到傷害,即屬違法,一旦罪成可被判入獄一年及罰款4.5萬歐元(約41.5萬港元)。法案最終以388票贊成、104票反對及66票棄權獲通過,共和前進黨有10名議員投反對票,另有30人投棄權票。
總理:冀護警員
法案在國民議會過關後,明年一月將交由上議院表決,在通過後交回國會議會作最終投票。卡斯泰表示,政府會將法案提交憲法委員會,以確認法案符合憲法,他本周內將會晤新聞工作者工會,解釋立法目的。
卡斯泰強調,政府並非針對新聞自由,只是希望保護警員。支持法案的人士亦指出,在2018年和2019年的黃背心示威期間,許多警員在社交媒體受到騷擾,因此有需要立法保護警員,將由檢察部門決定發布照片的人是否「有意造成傷害」,不會阻礙記者的工作。提出法案的議員法烏沃格是警隊反恐部門前主管,他強調第24條旨在禁止惡意發布警員照片,記者仍可執行其職務。
「無國界記者」組織則認為法案條文含糊,「意圖是一個概念,可以有不同解讀,確實難以界定。」 ■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