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任何人若誹謗、冒犯或威脅泰王或王后,即屬違法。 法新社政府:須動用合法權力 處理冒犯言論
泰國針對政府及王室的示威浪潮至今未平息,警方昨日傳召12名示威領袖,起訴他們侮辱王室,是當局3年來首次引用該法例提控。泰國政府強調必須動用合法權力,處理構成冒犯的言論。
根據泰國刑事法第112條,任何人若誹謗、冒犯或威脅泰王、王后或王儲,每項控罪可被判囚3至15年;不過相關法律一直有爭議,原因是任何人都可引用條文作出投訴,而不限於王室成員或政府官員,令法例被指成為針對政敵的政治武器。
泰國自7月以來爆發連串示威,要求修改憲法、限制王室權力及總理巴育下台。示威者屢次作出對王室不滿的言行,例如本月17日的示威演變成嚴重警民衝突後,有示威者包圍警察總部,塗污泰國皇家警察的標誌,並高呼貶低泰王的口號,引起不少王室支持者不滿。
巴育開綠燈 3年來首引用
巴育在6月曾透露,政府之所以自2018年以來一直未動用侮辱王室法,是應泰王哇集拉隆功要求而避用;不過隨�茈靮繚U演愈烈,巴育上周稱會引用一切法律,起訴違法的示威者,無疑為執法部門引用侮辱王室法開綠燈。
當地法律援助團體「泰國人權律師」公布,警方昨日發出傳票,傳召12名示威領袖,包括綽號「企鵝」的巴利,起訴他們侮辱王室。亦有警方消息透露共有15人被傳召,主要針對他們在9月及10月時,評論泰王行為、生活方式、開支等言論。
人權組織批評當局的行動,人權律師阿邁勒透過她所屬的「克盧尼公義基金會」發表聲明,稱沒有人應單純因批評公職人員或政府制度而被捕或囚禁;法國「國際人權聯盟」則表示,侮辱王室罪不應用作將參與民主示威的領袖定罪。
泰國政府發言人反駁稱,即使社會上出現大量令多數人感到冒犯的不當言論,政府仍對人權及自由持開放態度,不過政府同時必須動用合法權力處理。 ■路透社/法新社/美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