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象:
在法定勞動年齡內、有具體經營項目、在深圳市行政區域內辦理法定登記註冊手續(包括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民辦非企業單位)的創業者
條件:
深圳戶籍人員和港澳台居民創辦的創業主體登記註冊時間不限,其他人員的應當在3年內。
個人借款人提交申請時,應當在其法定登記主體內連續正常繳交社保6個月以上。
深圳市普通高校、職業學校、技工院校在校學生,不受社會保險參保要求限制。
在提交貸款申請時,除助學貸款、扶貧貸款、住房貸款、購車貸款、5萬元以下信用卡等小額消費貸款以外,個人借款人及其配偶應沒有其他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