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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依法判案不容惡意投訴干擾

2020-12-16

東區裁判法院裁判官鄭紀航早前審理的五宗案件,遭攬炒派惡意投訴,昨日司法機構公布調查結果,當中三宗投訴不成立,另外兩宗有待司法程序完結才處理。調查顯示,鄭紀航在處理案件中秉持政治中立,依法公正判案,以合乎法理、具阻嚇性的判決遏止暴力。黃之鋒之流的攬炒派濫用程序投訴法官,企圖干預法官判案,司法機構作出澄清是維護司法公平公正的必要之舉,值得肯定;今後更須加強監察,確保法官獨立判案不受干預,以利彰顯法治公義。

觀乎鄭紀航被投訴的五宗案件,其中一項指鄭紀航在處理梁國雄被刺案中,讚揚80歲被告「熱愛社會」,被指責是「合理化」被告的犯罪行為。司法機構調查顯示,鄭紀航判詞的前文後理並無認同或鼓勵暴力行為,更沒有「合理化」被告的犯罪行為,反而再三告誡被告不可以因意見不同而訴諸暴力,更勸喻被告:「千萬不能因任何理由而犯案,要互相尊重,消除成見,共同為香港建設和諧社會。」可見有關鄭紀航「認同或鼓勵暴力」的指控完全沒理據,司法機構又稱鄭紀航處理的另外兩宗案件均無表達帶有政治傾向性的言論,亦無表面偏頗。

事實的確如此。襲擊梁國雄案的被告,與另外兩宗涉及反修例風波暴力案的被告,立場截然不同,鄭紀航並無同情、偏幫其中一方,作出厚此薄彼的判決;對於不同立場的違法者,鄭紀航判案的準繩是依法辦事。

修例風波撕裂社會、煽動違法暴力,如今正需要法庭不偏不倚,以法止暴。除了此次投訴涉及的多宗案件外,在修例風波期間,有一名女子用鐳射筆照射一名高級督察的眼睛被拘捕,被鄭紀航判監7個月零15日;一名內地生在科技大學內遭多人包圍「私了」,鄭紀航裁定「私了者」入獄9個月2星期。只有通過法官不問立場的公正判案,才能有助重振法治權威,引導市民重新尊重法治、遠離暴力。

近期有關法官判案的投訴增多,大多數都有事實支持,如法官的判詞、量刑存在明顯爭議。此次投訴的最大不同,是投訴根本沒有理據,這是經司法機構調查認定的;有媒體報道更指出,這完全是黃之鋒煽動「手足」發起的惡意投訴。此次事件,清楚反映攬炒派對法治持嚴重的雙重標準,當審判結果對他們有利時,就算如何離譜,仍然高喊「尊重」法治精神;當有關判決對他們不利,即使判決再合理,能真正彰顯法治精神,攬炒派還是作出大量無理投訴,甚至針對法官起底及恐嚇,企圖干預司法獨立。 

攬炒派將司法機構當作爭取政治利益的「私器」,蠶食本港的法治根基,政府、司法機構要加強監察,堵塞濫用投訴、干擾司法的漏洞,執法部門更應就相關涉及刑事罪行的行為嚴正執法,絕不姑息,共同維護法治尊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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