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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人毀優品判囚 官斥無法無天如黑社會

2021-01-13
●前年10月13日葵芳商場的優品360被暴徒破壞。 網上截圖●前年10月13日葵芳商場的優品360被暴徒破壞。 網上截圖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葛婷)攬炒派前年10月13日發起所謂的「十八區開花」,在全港各區非法集結及大肆破壞。7名男女包括6名學生當日在葵涌新都會廣場「優品360」「掃場」,被控刑事毀壞罪。當中一名無業中年漢鄒昇華(54歲)及一名18歲男學生林天樂,昨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控罪。

主任裁判官羅德泉痛斥破壞行為是無法無天,猶如「流氓、黑社會」,明顯是有計劃和有組織。遂判無業漢監禁8個月,男生則還押懲教所至2月2日,待索取更生中心及勞教中心等報告後判刑。

7被告除鄒昇華、林天樂外,還包括同為18歲的學生黃斯曼,同為17歲的學生陳佩瑩、曾梓嫣,以及15歲女生及14歲男生。7人分別被控一項刑事毀壞罪,指於2019年10月13日,在葵涌新都會廣場5樓損壞「優品360」店舖內,屬於彩鷗國際有限公司的合共價值約8,000元財產。當中鄒昇華及林天樂昨認罪,其餘被告暫毋須答辯,續准保釋至2月17日再訊。

鄒昇華的代表律師求情指,被告從去年8月開始失業,並要照顧中風的母親。當日他是受網上訊息煽惑到場,並非計劃行事,事後已感後悔,知道用錯方式表達訴求,承諾日後會奉公守法,絕不再犯。林天樂的代表律師則指被告犯案時僅16歲,屬初犯,被捕時沒有不合作及掙扎,考慮他年輕及認罪,冀法庭輕判。兩人亦願意向「優品360」各自賠償1,134.5元。

主任裁判官羅德泉直言,到目標商店破壞的「號召」背後明顯是有計劃和有組織,絕非單一事件,而是一連串因政見不同而在不同日期及地點進行的破壞行動。

羅官直斥破壞行為如「流氓、黑社會」,當中鄒昇華雖非組織者,但若無人響應「號召」也不會成事,他的行為不但破壞了財物,更會使店員及附近的行人,甚至從新聞中看見報道的市民,感到擔心和不安,因他們看到無法無天的情況公然發生,認為監禁是絕對恰當,遂判他即時入獄8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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