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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灣區合作成果一覽

2021-03-03

交通

2018年9月23日,廣深港高鐵香港段正式運營,全線開通

2018年10月23日,港珠澳大橋開通

2020年8月26日,蓮塘口岸正式開通啟用

稅務

2019年6月22日,廣東省財政廳、廣東省稅務局聯合印發《關於貫徹落實粵港澳大灣區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的通知》,明確「對在大灣區工作的境外(含港澳台)高端人才和緊缺人才,按內地與香港個人所得稅稅負差額給予補貼」的標準和範圍,包括明確15%的稅負差額補貼標準等六個方面

科研

2019年6月,廣東省建立了省財政科研資金跨境使用機制,建立科研綠色撥付通道

2019年7月30日,順利撥付香港科技大學省級科研資金316.96萬元,成為首例港澳高校參與省級科研資金科技計劃的成功案例

2019年12月19日,首批10家粵港澳聯合實驗室正式授牌;2020年11月25日,第二批10家聯合實驗室授牌。主要分布在人工智能、新材料、先進製造、生物醫藥、環境科技等領域

文旅

2019年9月5日,廣東省人社廳印發了《香港、澳門導遊及領隊在珠海市橫琴新區執業實施方案(試行)》,港澳導遊獲准在珠海橫琴執業

2020年12月1日,《珠海經濟特區港澳旅遊從業人員在橫琴新區執業規定》實施,減少執業壁壘

金融

2020年5月14日,中國人民銀行等四部門發布《關於金融支持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的意見》,推出5個方面、26條措施,進一步推進金融開放創新,深化內地與港澳金融合作

2020年6月29日,中國人民銀行、香港金管局、澳門金管局聯合發布,決定在粵港澳大灣區開展「跨境理財通」業務試點

2020年7月31日,廣東省發布5個方面80條金融舉措,深化內地與港澳金融合作

法律

2020年8月11日,全國人大常委會授權國務院在粵港澳大灣區內地九市開展香港法律執業者和澳門執業律師取得內地執業資質和從事律師職業試點工作,符合條件的港澳律師通過考試,可以從事一定範圍內的內地法律事務

廣東已有取得國家法律職業資格的165名香港居民、14名澳門居民,成為執業律師

人才

2020年6月24日,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印發《粵港澳大灣區(內地)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港澳居民管理辦法(試行)》,為港澳青年提供更多就業機會和更好工作條件

2020年12月13日,深圳首次招錄港澳籍公務員,共有5個職位;廣東省2021年公務員招錄中,共有5個職位定向招港澳人士

教育

2021年1月25日,廣州明確爭取年內正式設立香港科技大學(廣州)

2021年2月3日,廣東明確推進香港城市大學

在東莞、香港公開大學在肇慶、香港理工

大學在佛山的合作辦學相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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