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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士運40汽油彈 司機被控串謀縱火

2021-03-09
●前年10月20日警方在拘捕的士司機時檢獲約40支汽油彈。 資料圖片●前年10月20日警方在拘捕的士司機時檢獲約40支汽油彈。 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葛婷)大批黑暴前年10月18日至20日,在九龍各區堵路、縱火、大肆破壞,警方連續3天平暴合共拘捕68人。當中一名在大埔為暴徒運送逾40枚汽油彈的男的士司機被捕,被控一項串謀縱火罪,以及一項管有物品意圖摧狻庢l壞財產的交替控罪,案件昨日在區域法院開審,由法官李慶年處理,預計審訊5天。開案陳詞及首日作供警員均指在車尾箱發現裝載汽油彈的紙皮箱時,紙箱沒封口並被用藍色坐墊半掩。

在警方錄影會面中承認是的士司機及保險從業員的被告曾偉龍(31歲),控罪指他於前年10月18日至20日,在香港與其他身份不詳的人串謀縱火摧毀財產,以及於前年10月20日在大埔露輝路與汀角路交界,保管控制40枚汽油彈、3瓶汽油及兩個點火器。

控方開案陳詞指,2019年10月20日下午12時29分,被告駕的士至教育大學附近遇警截查。警員在車尾箱搜出一個沒有封口的紙箱,內藏40瓶玻璃盛載的液體、3瓶以膠樽盛載的液體及2個點火器,並散發汽油味,於是拘捕被告。經法理鑑證,該些液體為汽油、漂白水及通渠劑等。

被告在同日的警察錄影會面中,稱事前一晚(19日)上約10時,一名認識的男學生致電要求20日租用其的士到教育大學運送「物資」到九龍,遂在當日下午駕的士到教育大學某宿舍提取物品 。當時一名身份不詳、戴口罩的男子將涉案紙箱交給他,該紙箱當時封了口,但他感覺紙箱內是由玻璃盛載的液體,惟當時該不明身份男子告訴他,紙箱內是「醫療用品」。

控方認為,被告必然知道紙箱內實際藏有40多瓶汽油彈,因為警員截查時,紙箱並無密封及發出汽油味,而被告在警誡下亦承認感覺箱內有一些由玻璃樽盛載的液體。

控方傳召證人警員A作供指,當日中午12時18分目睹的士從教育大學駛出,遂與警員B向司機表明身份,將其截停及進行搜查。其間在車廂發現兩隻大狗,並於車尾箱發現一個紙皮箱及打火槍,紙箱並沒有封口,及以藍色坐墊半掩,箱內有用布塞住瓶口的瓶狀物品,打開紙箱後聞到汽油味,懷疑當中盛載汽油彈,於是拘捕被告。案件今日續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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