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堵路被追頑抗傷警 科技員拒捕罪成

2021-03-09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葛婷)黑暴前年10月27日在旺角製造動亂,一名資訊科技員被捕過程中因激烈頑抗,導致警員受傷,被控一項抗拒警員執行職務罪。被告昨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裁定罪成,還柙至本月19日等候背景報告後判刑。裁判官黃士翔接納兩名警員的供詞,指警員在案中使用的動作是有效控制頑抗者,被告越掙扎才越感痛苦,又駁斥辯方質疑警方採用過分武力的說法。被告梁霆(32歲),報稱任職資訊科技員,從事電腦設計工作,他被控於2019年10月27日在彌敦道近奶路臣街交界,頑抗執行職責的警員A。

辯方求情時質疑警方採用過分武力,被告受制服時雙腳被屈曲施壓,導致受到不需要的痛苦。黃官則指辯方選用一些較遠距離及不清晰的片段來支持其說法,對此盤問手法感到失望,並提出有其他不同現場新聞片段顯示,警員將被告的腳擺放在不同位置,而非用力壓下。

黃官表示,警員證供提及「痛楚是要使被捕人服從」,這是為了控制頑抗者的方法,若被告不掙扎便不會弄痛被告;警員亦曾清楚指示被告:「警察,咪郁!」但被告仍不停擺動身體,而在踏上警車時故意把腳往後蹬等,因此警員有足夠理由懷疑他或想頑抗,因此嘗試控制他。黃官接納兩名警員的供詞,認為是誠實可靠的證人。

案情指,當日約有50名黑衣人聚集在旺角一帶堵路,警員A下車驅散暴動者時,看見被告跑入奶路臣街隨即追截,警員懷疑被告參與非法集結將其拘捕,過程中被告多次頑抗,警員因而使用合理武力將其制服,其間被告將一名警員鼻部弄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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