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首頁 > 文匯報 > 財經 > 正文

內地規管「直播帶貨」 視頻要保存3年

2021-03-17

香港文匯報訊 內地續加強對互聯網經濟平台的監管,國家市場監管總局頒布《網絡交易監督管理辦法》,對網絡經營主體登記、新業態監管、平台經營者主體責任、消費者權益保護、個人信息保護等重點問題作出了明確規定,且制定了一系列規範交易行為、維護網絡交易秩序、保障網絡交易各方主體合法權益、促進數字經濟持續健康發展的規則,該《辦法》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

系列規範 保障網絡各方權益

鑑於網絡交易新業態的發展,《辦法》對《電子商務法》規定的「便民勞務」和「零星小額」兩類免於登記情形進行了具體界定,如年交易額累計不超過10萬元人民幣的依法無須進行登記。且對「社交電商」、「直播帶貨」等網絡交易活動中的經營者定位亦作出明確規定,如要求網絡直播服務提供者對網絡交易活動的直播視頻保存時間自直播結束之日起不少於3年。

市場監管總局網監司負責人表示,《辦法》的亮點還包括,針對虛構交易、誤導性展示評價、虛構流量數據等新型不正當競爭行為進行了明確規制,禁止各類網絡消費侵權行為。

禁止各類網絡消費侵權行為

針對一些平台強制「二選一」的問題,該負責人回應稱,從實踐情況來看,平台實施的限制行為隱蔽性強,給監管執法增加了難度。為此,《辦法》規定了平台不得通過搜索降權、下架商品、限制經營、屏蔽店舖、提高服務收費等方式,禁止或者限制平台內經營者自主選擇在多個平台開展經營活動,或者利用不正當手段限制其僅在特定平台開展經營活動﹔禁止或者限制平台內經營者自主選擇快遞物流等交易輔助服務提供者﹔不得實施其他干涉平台內經營者自主經營的行為。

負責人認為,這些規定對有效保障平台內經營者和消費者合法權益、維護平台經濟良好競爭秩序、促進平台經濟健康發展均具有重要意義。

讀文匯報PDF版面

新聞排行
圖集
視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