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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倡單列刷臉以重點保護

2021-03-20
●朱巍說,人臉識別還涉及到消費者對自我信息的控制權利。圖為早年國家網絡安全博覽會上,觀眾體驗「掃臉付」技術。資料圖片●朱巍說,人臉識別還涉及到消費者對自我信息的控制權利。圖為早年國家網絡安全博覽會上,觀眾體驗「掃臉付」技術。資料圖片

網信辦加緊制定《個人信息保護法》《數據安全法》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馬靜 北京報道)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副主任楊小偉昨日在國新辦新聞發布會上表示,目前正加緊制定出台《數據安全法》、《個人信息保護法》,在法律層面為數據安全和個人隱私保護提供法律保障。中消協專家委員會專家、中國政法大學傳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表示,中國目前已構建起個人信息保護的法律體系,但是人臉識別尚未被足夠重視,存在安全隱患。建議即將出台的《個人信息保護法》將人臉識別單獨列出,明確規定為重點保護的個人信息。他表示,個人信息保護是一個整體體系,需要司法機關、監管部門、企業、個人共擔責任。

談及當前大數據快速發展環境下的數據安全和個人隱私保護,楊小偉表示,正在加緊制定相關法規標準,建立數據資源的確權、開放、流通以及交易的相關制度,從而在運行機制上進一步完善數據產權保護制度,為數據安全和個人隱私、個人信息保護提供制度保障。

「網信中國」微信公號日前發布消息稱,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等部門近日加強對語音社交軟件和涉「深度偽造」技術的互聯網新技術新應用安全評估,11家互聯網企業被依法約談。

朱巍表示,「深度偽造」技術就是把人臉識別技術進行細化並被用作商業領域。「有一些老百姓可能就覺得搞笑去拍攝這個視頻,卻暴露了個人信息。『深度偽造』不僅涉及到老百姓的隱私權、個人信息權和肖像權,甚至可以成為突破人臉識別支付的安全性問題。如果不喊停,任由發展,包括人臉支付在內的很多技術將受到一定挑戰。」

雖有相關法律體系 但未突出人臉識別

朱巍表示,內地已經公布了個人信息保護法草案、結合當前民法典關於人格權個人信息和隱私權規定、刑法中關於個人信息的相關規定和網絡安全法相關規定,其實已經構建起一個中國個人信息保護的法律體系。但在該體系內,「人臉識別」沒有得到重點突出,而民法典也只是將人臉識別歸在生物識別信息中。

「人臉識別信息不單純是人的面部特徵,更重要的是通過面部特徵識別出來的數據與數據庫進行匹配,那麼個人財務、位置、行蹤軌跡、消費記錄、喜好偏好、身份信息和聯繫方式等相關信息,可能會被用於商業營銷甚至被非法倒賣出去用於精準詐騙。因此人臉識別應該放在一個更突出的重要位置。」

倡落實用戶對個人信息的決定權

朱巍說,人臉識別還涉及到消費者、用戶對個人信息的自我控制和自我決定權利。「也就是(說),你用我的信息之前,我要知曉,我要同意。你有告知的義務,我有同意的權利。目前看這個權利下一步需要好好落實。」

朱巍建議,即將出台的《個人信息保護法》應該把人臉識別作為一種列舉方式,單獨列入並進行說明。消費者對自我信息的控制權利也應該在法律中重點體現。

籲民眾加強防護意識

「老百姓自己也應該加強防護意識。不能因為一款好玩的遊戲和視頻,就把自己的人臉識別等相關信息免費給了別人。這應該會是一個長期過程,如果大家都知道了人臉識別信息的重要性,相信也會做好防護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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