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粵港澳聯營律所可由自貿區核准

2021-03-22
●粵港澳法律合作日趨增多。圖為粵港澳大灣區背景下法律業務機遇論壇早前在廣州舉行。 資料圖片●粵港澳法律合作日趨增多。圖為粵港澳大灣區背景下法律業務機遇論壇早前在廣州舉行。 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敖敏輝 廣州報道)廣東省政府網站近日公布《廣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將第三批省級管理權限調整由中國(廣東)自由貿易試驗區各片區管委會實施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再將68項省級管理權限調整由自貿試驗區各片區管委會實施。香港文匯報記者發現,多項與港澳居民在粵投資業務直接相關,其中,港澳居民申請在內地從事律師執業的許可、港澳律師事務所與內地律師事務所聯營的核准等,均由廣東省司法廳委託前海、橫琴、南沙、蛇口實施。有粵港聯營律師事務所負責人表示,該決定或吸引更多港澳律所在大灣區開設,聯營所將「百花齊放」。

據悉,廣東自貿試驗區設立以來,此前已先後承接2批省級管理權限,取得積極的效果,各片區對省級管理權限事項下放提出了更強烈的需求。第三批調整由自貿試驗區各片區管委會實施的省級管理事項涉及省發展改革委、司法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自然資源廳、住房城鄉建設廳、交通運輸廳、商務廳等眾多類別。

其中,由廣東省司法廳下放或實施的項目最多,且多項直接與港澳關聯。例如,香港、澳門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國居民申請在內地從事律師執業許可;港澳律師事務所駐內地代表機構設立、變更、註銷許可;香港、澳門律師事務所與內地律師事務所聯營核准等,均由廣東省司法廳委託南沙、前海、蛇口、橫琴實施。這也意味着,未來,港澳律所與內地律所申請在上述4地開設聯營所,由當地相關部門審核及批准即可。而在此前,相關申請須提交至廣東省司法廳,核准後再在市級司法部門備案。

港律師:料吸引更多聯營所

香港律師、國匠麥家榮(南沙/前海)聯營律師事務所管委會聯席主任麥家榮表示,接下來,在上述地區申請聯營所,要麼由自貿片區所屬行政區的司法行政機構來審批,要麼由諸如前海管理局負責法治事務的部門審批,但無論如何,這個決定可能會讓四大自貿片區吸引更多的粵港澳聯營所,行業會「百花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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