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民銀行、銀保監會、證監會、外匯局昨日聯合發布《關於金融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開放的意見》,涉及推進人民幣可兌換、擴大金融開放、便利跨境投融資等共計33條措施。其中包括,要在海南自貿港探索放寬個人跨境交易政策,允許符合條件的非居民按實需原則在海南自由貿易港內購買房地產,對符合條件的非居民購房給予匯兌便利,並將研究進一步便利海南居民個人用匯。●香港文匯報記者 海巖 北京報道
人行表示,海南是中國最大的經濟特區,具有實施全面深化改革和試驗最高水平開放政策的獨特優勢。《意見》從提升人民幣可兌換水平支持跨境貿易投資自由化便利化、完善海南金融市場體系、擴大海南金融業對外開放、加強金融產品和服務創新、提升金融服務水平、加強金融監管防範化解金融風險等六個方面提出33條具體措施。
支持跨境貿易投資便利化
四部門發文表示,要在海南自貿港提升人民幣可兌換水平,並提出多項支持跨境貿易投資便利化的措施。文件提出,進一步推動跨境貨物貿易、服務貿易以及新型國際貿易結算便利化,根據展業三原則,審慎合規的海南自由貿易港銀行可試點憑支付指令為優質客戶辦理真實合規貨物貿易和服務貿易結算,實現銀行真實性審核從事前審查轉為事後核查。
瓊自貿港納QDLP試點
文件指出,在風險可控前提下,允許海南自由貿易港內合格境外有限合夥人(QFLP)按照餘額管理模式自由匯出、匯入資金,簡化外匯登記手續。將海南自由貿易港納入合格境內有限合夥人(QDLP)試點,給予海南自由貿易港QDLP試點基礎額度,每年可按一定規則向其增發QDLP額度。
同時,可適當提高海南自由貿易港內註冊的非金融企業(不含房地產企業和地方政府融資平台)跨境融資上限。
人行還允許在海南自貿港開展跨境資產管理業務試點,支持境外投資者投資海南自由貿易港內金融機構發行的理財產品、證券期貨經營機構私募資產管理產品、公募證券投資基金、保險資產管理產品等資產管理產品。
擬放寬個人跨境交易
文件提出,探索放寬個人跨境交易政策,支持在海南自由貿易港內就業的境外個人開展包括證券投資在內的各類境內投資。允許符合條件的非居民按實需原則在海南自由貿易港內購買房地產,對符合條件的非居民購房給予匯兌便利。研究進一步便利海南居民個人用匯。
文件還提出,在海南開展本外幣合一跨境資金池業務試點,支持符合條件的跨國企業集團在境內外成員之間集中開展本外幣資金餘缺調劑和歸集業務,專戶內資金按實需兌換。
此前北京、深圳已獲准開展此項業務試點。
此外,文件表示,在海南自貿港鼓勵創新面向國際市場的人民幣金融產品及業務,擴大境外人民幣投資海南金融產品的範圍。在依法合規前提下,允許海南市場主體在境外發行人民幣計價的債券等產品引入境外人民幣資金,重點支持高新技術、醫療健康、旅遊會展、交通運輸等產業發展;並支持在海南探索開展本外幣合一銀行賬戶體系試點。
國家發展改革委員會、商務部於4月8日發布了《關於支持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放寬市場准入若干特別措施的意見》,以海南作為全國放寬市場准入試點先手棋,推出22條特別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