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17銀行違規放貸 被罰逾1500萬元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王莉 杭州報道)「今年估計日子是不怎麼好過了,手上有房票、想買房的客戶是有,但很多都缺錢,經營貸、消費貸、信用貸各個門路都幫他們試了,辦不出來。」杭州一家連鎖中介的客戶經理陳平說:「去年底開始,銀行貸款的各個環節就開始收緊,今年又開始嚴查整治,原來打擦邊球能辦的貸款,現在基本上都辦不到了。」
據悉,浙江作為房地產熱點省份,今年2月初,人行杭州中心支行、浙江銀保監局、浙江省住建廳三部門就聯合下發了《關於進一步加強住房信貸審慎管理的通知》,要求浙江各金融機構對2020年以來發放的房地產開發貸款、個人住房貸款、消費類和經營類貸款以及「凍資」等業務進行全面自查。目前浙江銀保監局已約談及處罰一批違規行為,罰款金額超1,500萬元(人民幣,下同)。
杭州某商業銀行工作人員表示,3月中旬,各大銀行基本已完成自查,現已進入銀保監會聯網嚴查階段。「我們行在自查階段就查出了問題。有一個客戶將自己30萬元的經營貸款轉入他母親的賬戶,用於支付購房首付,經過查詢貸款去向和流水發現了問題,之後馬上就追回了那30萬的貸款,而且辦理貸款業務的信貸人員也被罰了5,000元。」
銀行業者:未來料影響個人徵信
「銀行現在處理的原則就是,只要一旦發現貸款違規流入樓市、股市,第一步就是抽貸。至於對個人徵信的影響,目前還沒有明確說法,但估計接下去肯定也會掛u。」
據了解,目前部分銀行對於購房首付款的審核基本是「零容忍」,徵信系統中要求不能有任何正在進行中的信用貸和消費貸;如果有,必須在首付款前還清。還有部分銀行則稍寬鬆,要求已辦理過經營貸、消費貸的客戶提供真實有效的流水,能證明貸款真實用於經營或消費,購房首付款為自有資金即可。
陳平表示,正因為銀行的這些規定,讓原本打虒g營貸、消費貸、信用貸主意的購房者們不得不放棄購房計劃。「早些年,各種各樣的貸款滿天飛,甚至有些銀行的人直接告訴客戶貸了之後可以去買房啊,利息還比住房貸款低。有些人在五六家銀行分別辦理一筆信用貸就能湊夠首付的錢,現在看來都覺得不可思議。」
違規銀行當事人雙罰
剛進入4月,清明假期後的第一個工作日,浙江省就開出了4月份第一批貸款違規入樓市的罰單,其中一起涉及上海浦東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麗水分行,罰款25萬元;另一起則出自浙江遂昌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罰款85萬元。
浙江省銀保監局二級巡視員張有榮表示,去年四季度以來,浙江已總共開出了19張罰單,金額超過了1,500多萬元。處罰涉及到17家銀行,同時還涉及到對17家銀行當中的違規當事人實施了雙罰的處理。
專家:難防嗅覺靈敏的資本
浙報傳媒地產研究院院長丁建剛則表示,經營貸、消費貸流入樓市,實際上是公開的秘密,需要研究的是,為什麼經營貸和消費貸會源源不斷地流入樓市。嚴查,關鍵看嚴到什麼程度。目前現實狀況是新房和二手房之間存在巨大套利空間,嗅覺靈敏的資本,會想盡一切辦法,通過一切可能的渠道,流入購房搖號的洪流之中。他表示,只要這一「投機盛宴」不散,任何圍堵都是困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