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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出招打擊假新聞

2021-04-18

俄羅斯

總統普京前年簽署法案,禁止傳媒發放假新聞及不尊重政府的不實消息,違法的新聞媒體和網民將面臨最多150萬盧布(約18萬港元)罰款,而涉嫌侮辱國家性象徵包括總統普京的人,將被處以30萬盧布(約3.6萬港元)罰款及監禁15日。

馬來西亞

2018年4月,馬來西亞時任總理納吉布提出《2018年反假新聞法案》,列明任何人包括本地或居於海外的國民,若在知情下使用傳統新聞媒體、數碼刊物及社交媒體散播假新聞,最高可被罰款50萬令吉(約96萬港元)及監禁6年。

德國

國會於2017年6月通過《社交網絡強制法》,規定擁有200萬以上用戶的社交平台如facebook、twitter、YouTube等,在獲通報後24小時內,須撤除「明顯非法」的仇恨言論、恐怖主義、種族主義內容及假新聞,阻止其擴散。除非訊息具有爭議,應由中立的第三方機構審查,否則也須在7日內處理。相關公司若違反規定,將面臨5,000萬歐元(約4.4億港元)罰款。

法國

法國現行的《新聞自由法》於1881年頒布,當中已有防止仇恨言論和假新聞的相關條文,違者可判6個月以上、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罰款最高4.5萬歐元(約40萬港元)。為強化相關法例,法國於2018年7月通過新法案,針對選舉前3個月內,政黨或候選人有權就「疑似被刻意操縱」的虛假訊息申請禁制令,禁止錯誤資訊傳播。根據法案,候選人於選舉期間,有權對具爭議的新聞報道控告媒體,再由法院裁決;如被裁定為失實報道,可要求媒體刪除相關報道。

美國

美國《反外國宣傳與造謠法案》於2016年生效,由國務院成立跨部門「全球作戰中心」,以對抗來自外國政府的政治宣傳。此外,美國國會內亦有聲音建議實施「誠實廣告法案」,規定電視、電台、紙媒或數碼媒體上的政治宣傳廣告,須標示贊助方。

新加坡

政府於前年10月實施《防止網絡假訊息和網絡操縱法案》(POFMA),要求社交網站等網上平台,必須修正甚至移除當局認定的「假訊息」,故意散播假消息者,最高可被監禁10年或罰款100萬坡元(約572萬港元)。

埃及

埃及國會2018年7月通過法律,允許政府懲罰發布假新聞的媒體,並封鎖社交平台賬號,違法者或遭起訴。法例列明當局可以「假新聞」為由,在未取得法院頒令下,關閉擁有5,000名以上追隨者的社交媒體賬戶,並以「威脅國家安全」為由封鎖網站內容。

綜合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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